解决机关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
必须来真动硬
——市城管执法局大力实施行政问责制的启示
丽水市城管执法局
近年来,市城管执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执法机制体制,以实施工作问责制为抓手,强化内部管理,狠抓队伍建设,从根本上解决执法队员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不良现象,极大地调动了广大队员的工作积极性,推动了城管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打造了文明公正、廉洁敬业、创新高效的城管执法新形象。
一、实施问责制的背景
市城管执法局自2004年成立以来,由于省里没有主管厅(局),缺乏工作上的指导与规范,一些深层次的问题随时间的推移不断暴露,有些问题已经给城管执法局的形象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一是执法方式简单粗暴。城管执法面对的对象基本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由于执法方式不文明、执法处理不公正,简单、粗暴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执法队伍整体形象较差,群众对城管信任度较低,把城管队员比喻成土匪、强盗,对峙、暴力抗法行为增多,容易引发各类群体性事件。二是目标考核缺位。作为一个新组建的部门,人员从各个单位抽调而来,整体素质参差不齐,管理难度较大。而且由于建局时间较短,内部管理制度不科学、不规范,没有高效可行的考核激励机制,造成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队员对城管执法工作没有强烈的荣誉感和成就感,在问题和困难面前畏缩不前,缺乏创新动力,工作上闯劲和锐气不足。三是执法效能低下。许多干部没有充分认识城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缺乏敬业精神,主动干事、用心干事的少,被动干事、应付了事的多。而城管执法工作纷繁复杂,案件多、人员少,执法队员存在出警不及时、处置不到位、工作不尽职等问题,工作推诿,自由散漫,出工不出力现象时有发生。廉政制度建设不完善,缺少制约监管,个别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吃、拿、卡、要,既损害了群众利益,也损害了执法队伍的整体形象。四是执法体制不顺。街道社区、城中村的城市管理主体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城管执法局只能以执法代替管理,城管执法队员成了救火队、消防员的角色。市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商家经营户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也不高,形成了城管执法队员单打独斗的尴尬局面,人民城市大家管的理念没有成为社会群众的共识。五是内部管理无序。执法车辆使用不规范,公车私用情况缺少监管,车辆开支较大。财务情况不透明,公用经费支出随意,财务透支情况严重,普通干部反响强烈。执法过程缺乏监管,自由裁量权过大,办案透明度不高,人情案件时有发生,执法工作在群众中缺乏威信。
二、主要做法
2009年以来,市城管执法局深入贯彻市委提出的“问责制、销号制、评判制”和“治滑、治阻、治野、治假、治贪”的“五治”精神,结合我局当前存在的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并经过几上几下的认真探讨,制定了《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问责办法》、《丽水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目标考核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根本上解决执法队员业务不精、作风不实、纪律不严的问题。
(一)突出重点,选准问责内容。针对我局当前队伍中存在的干劲不足、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将廉洁自律、队容队纪、工作作风、工作职能等10条48项作为问责制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的给予问责;二是违背职业道德、公民道德情操,给单位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社会负面反映的给予问责;三是违反工作作风要求的对有关责任人予以问责;四是违反有关制度规定内容的给予问责;五是违反工作职责的给予问责。尤其是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强化问责。
(二)注重方式,把好问责关键。制定切合实际、符合实情的问责方式,把问责分成8个档次,即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扣发奖金、调离岗位、停职、辞职、给予行政处分。首次被问责的对责任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第二次被问责的,对责任人进行戒勉谈话;第三次被问责的予以调离岗位、停职或予以行政处分。问责对象为负有责任的工作人员或协管人员,责任主体难以确定的,追究上一级领导的责任。因以处室、支队、分局、大队名义作出决定而被问责的追究部门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三)强化监督,严格问责程序。一是每月检查。根据局机关处室的职能将问责事项分解到各处室,每月由各处室对其有业务指导范围的问责事项予以督查,将月检查记录表于每月25号前上报局监督处。二是每月核查。局监督处将各处室单位提交需问责的事项进行汇总报问责领导小组,并由问责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核查。三是每月问责。需问责的事项经核查属实后,提交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依据《问责办法》进行问责,并做出书面决定。四是考评结合。问责决定书由局政治处归档保存,纳入问责当事人的个人考评,并将个人问责纳入单位目标考核,对所在单位进行扣分处理。
三、取得成效
自实行问责制半年多来,我局已组织暗访和督查51次,问责20人,被问责单位2个,处理违规人员91人次。其中2名执法队员被清退。不定期编制问责通报、监督通报 12 期,对被问责单位、人员进行问责通报,对各处室、个人工作进展情况等进行监督通报。通过问责制的实施,执法效能有了较大提升,队伍建设有了明显好转,和谐文明公正的城管执法新形象逐渐展现。
(一)以“问”为手段,增强了执法队员的责任感。广大执法队员的责任意识和危机意识大大增强。行政问责“问”出了他们的动力和压力,改变了过去干与不干、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谁失职就问责谁,使大家时时提醒自己的责任所在,时时注意自己履行职责的情况,不敢推诿扯皮,不敢推责搪塞,对所有案件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解决”。
(二)以“责”为目标,提高了城管执法效能。明确责任是实施问责的意义所在。问责制将每个人的平时工作情况和年终考核结合起来,极大地激发了广大队员的工作积极性。大家广开思路,不断探索和创新执法方式,执法水平不断提高,执法效能不断提升,有利地推进了各项执法工作的开展。1-5月份,全局数字城管案件结案率达99.34%,及时结案率达84.79%。96310城管热线接受群众举报投诉1279件次,同比去年减少21.1%,举报投诉案件明显减少,各类考核指标位列市直各单位前列。
(三)以“制”为保障,树立了城管队伍新形象。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暗访、督查,并严格责任追究,使问责办法作为一项人人皆知的制度,让广大执法队员入心入脑,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如今“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的执法理念已深入队员心中,工作作风有了明显转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5到6月,被问责的人次明显减少,争先创优的氛围不断浓厚,队员更加敬业,执法更加高效,队伍形象不断好转,群众对城管工作的满意指数和信任指数不断提升。
优化投资环境 创新服务理念
提高服务水平 增强工作实效
丽水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案由:优化投资环境,创新服务理念,提高服务水平是开发区发展的先决条件。开发区水阁工业区从2002年建区以来,共引进企业400多家,投产企业300多家,实现产值 170多亿元。今年1-6月份,就引进签约项目共90个,总投资额约100亿元,达产后产值至少150亿元,40家企业从签订协议到开工,办理审批手续只用了不到3个月时间,真实体现了开发区速度,90个项目分布区域广、科技含量高、单体投资规模大,为“十一五”期间我市两个1000亿目标的实现,2020年与全省同步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打下了基础。
做法:
一、树立服务理念,强化服务意识。在新的形势下,开发区在地理位置相对不足的情况下,通过优化投资软环境,强化服务理念,树立服务意识至上的意识,更好地吸引投资商。一是抓干部、职工的培训教育。把对干部职工培训、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人人讲服务、时时讲服务、事事为服务的氛围。二是确定新的服务理念。针对新情况新特点,发动全体干部职工就如何更好为企业服务出谋划策,形成了“硬件不足软件补”、“在开发区没有企业家办不了的事”、“企业的事就是我的事”、“急企业所急,帮企业所需”等新的服务理念;三是进行了宣传灌输。结合每年的干部职工大会、每月的学习会、党组织的各项活动等进行思想灌输,同时将形成的服务理念制成宣传册分发到每个干部职工手上,制成了宣传标语上墙上报上新闻媒介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服务氛围,促使服务理念进入大脑,深入灵魂;四是进行了考核。每年进行两次以上邀请企业代表对开发区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能力、工作效率等进行无计名投票测评,对测评的结果进行公布,对存在的不足及时改进,对存在问题的人员进行处罚。
二、转变招商理念,提高项目质量。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紧紧根据形势变化,及时转变招商引资理念,研究对策,不断调整招商方式,寓服务于招商中,营造良好的招商环境。一是确保招商服务的连续性和常态化。在招商形势好的形势下仍不丢掉在招商过程中的服务。在招商工作从招商引资向选商引资转变得过程中,把握大局,维护多年来形成的良好形象。无论是大商小商、无论是客商主动上门、无论是符合产业还是暂时不符合产业,都热情接待不分亲疏。二是发挥项目数据库作用。保持“手勤、脚勤、嘴勤、脑勤”的“四勤”招商态度,落实点面结合、重点突出的招商理念,建立强在的项目库,在招商困难、选商引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如今年6月份50个签约项目从考察到完成签约,在程序不少、标准不降的情况下,共用时约3个月,完成突破了常规招商模式。三是设立办事处,主动上门接待服务。根据重要投资客商来源地,主动在温州、金华(永康)设立了两个办事处,负责接待投资商的咨询服务,强化了重点区域重点项目来源以及投资项目的服务与管理。四是定时走访慰问、奖励有功老企业家和员工。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特殊日子,始终不忘对开发区有贡献的园区企业家,主动召集座谈,对取得成绩的老企业的负责人实行奖励,对园区有困难的职工进行慰问,每年安排不回乡过年的员工吃年夜饭,主动联系车站为员工定购车票,实行人性化管理。五是实行一项目一政策。对重大项目招商中,根据项目的情况,实行一项目一政策制度,发挥带动作用,提高园区质量。
三、加强项目服务,实行全程代理。对进入开发区的项目,从审批、建设、投产,每一个过程每一个环节都是开发区服务的重点,每一项服务都要让业主满意,特别是在重点难点问题上始终保持与其他开发区相比有新的突破。一是实行审批全程代理。所有的入园项目的审批手续均由开发区投资服务中心免费全程服务代理,除必须要投资业主亲自办理的审批手续外,全部由投资服务中心代办员代办,同时投资服务中心在业主与部门之间起隔离作用,业主不用与部门直接接触就能把整个项目办好。二是建设过程全面服务。工程建设是每家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的难题,由于企业没有经验,在建设过程中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严重制约项目进度,针对这一情况,专门设立了促动工协调服务机构,采取一线工作法,深入现场,为企业排忧解难,只要企业需要,不论休息天还是刮风下雨,随叫随到,确保问题发现在一线、办法想在一线,矛盾解决在一线,全面解决企业在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实现工程无障碍施工,推进项目进度。
四、调整审批方式,效率显著提高。通过实现入园项目审批的串联审批到并联审批再到大并联审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明,提高审批效率。一是实行大并联审批。在原并联审批的基础上实行大并联和先审后批制,实行审批“三同时”(审批材料同时送入,同时审查,同时批出),即项目施工图出来以后,10个主要审批环节(消防审查、绿化审查、图纸审查、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白蚁、防雷、建设档案、用水申请、用电申请、施工队先期进入)的材料同时送入部门,部门对送来的材料同时进行审查,等前置审批手续出来后同时批出,大量缩短了审批时间。二是采取先批后补。按照“土地预排、红线预出、方案预审、前期预做、项目预建、设备预订”的“6个预”要求,在审批工作中对原则上可通过审批的规划条件、项目备案、环保审批、初步设计会审、用地批准书等审批事项在部分前置条件未具备的情况下先出预审意见,等前置条件具备后再补给部门。三是缩短审批时限。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及时走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形成了《丽水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并联审批指南》,压缩各个审批环节的审批时限,要求审批时间在一周以上的,缩减到了30-50%,部分项目缩减50%以上(初设会审原20工作日现5个工作日,平面图审批原15个工作日现3个工作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原15工作日现5个工作日等);审批时间在一周以内的,平均缩减到3个工作日。如今年 40家开工企业从签约到开工办理审批手续平均不到3个月时间,比协议约定时间提前了5个月,比以往项目办理审批时间平均缩短4-5个月。
五、加大扶持力度,实行政策优惠。在近两年来金融危机对经济实体造成重大影响的背景下,投资业主对投资的信心不足、思想出现了摇摆不定、投资难以抉择、资金出现困难的情况下,开发区及时出台了多种优惠政策,帮助企业渡难关。一是及时出台了《开发区工业企业审批实行零收费》的政策。在加大清理减负力度的情况下,进一步为企业减免投资费用支出,实现对新入园企业从入园到竣工阶段,办理审批手续时所有行政事业性费用由开发区支付,企业免交的“零收费”。同时,服务性收费建议收费部门进行再减免,每年可以帮助每家企业减轻30-50万元以上商务费用。二是制定了《丽水经济开发区工业企业厂房整体转主管理暂行办法》,适应新形势的要求,盘活企业资产,提高工业区产能。三是制定了《丽水经济开发区鼓励和引导企业业承租开发区闲置厂房的意见》,对符合开发区产业要求的企业,给予每平方3-6元的租金补贴。四是加强对企业的资金扶持力度。开发区每年对园区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态化改造、节能降耗、企业培育、产品质量提升、开拓国际市场、进出口奖励、高管人员和职业经理人培训等费用补贴近3000万元人民币,进一步促进了企业的开拓进取意识。
六、破解服务难题,形成有效机制。针对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错综复杂矛盾问题,积极破解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一是明确破解存在问题和困难的总体思路。强调在为项目推进服务过程中涉及到的各个环节,有关政策、规定能满足加快项目进度要求的,按有关政策、规定不折不扣执行到位;有关政策规定不能满足加快项目服务要求的,要想方设法,有成功先例的,参照做法,无成功先例的积极探索,创造经验,拿出管用的办法;按照政策、法规确实难以落实到位的,认真梳理汇总,做好沟通汇报工作,争取政府解决。二是形成了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办事机制。在涉及到区外审批的事项,主动加强与部门沟通协调,争取特事特办。如:“办理工商营业执登记时、环保意见、图审、消防、工程规划证、绿化意见、用水用电意见等在前置条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先给予办理后再补”。三是实行领导联系企业制度。开发区每年都对入园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进行统计分析,分门别类并列出清单,开发区中层以上干部实行与企业一对一挂钩,全面解决企业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了企业遇到问题有人解、碰到困难有人帮。四是突破竣工验收难题。竣工验收涉及到企业“两证”的办理,也是企业融资的主要途径,关系到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问题,也是所有开发区面临的难题。为了突破这个难题,开发区在通过大量调研的基础上,抓住了影响竣工验收的关键性问题,形成了《丽水经济开发区工业项目建筑工程房屋竣工验收指南》,实现了单个项目并联验收,验收时间比以往缩减30%以上,工程竣工验收进度明显加快。为进一步解决竣工验收难题,通过成立企业竣工验收服务小组,由专业人员组成,接受企业的委托,帮助企业组织竣工验收。同时,提前介入建设项目从办理施工许可证起验收小组,对工程施工跟踪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提前介入的管理部门,定人定位定责,工程不能按时通过验收的,直接考核到具体人。从而全面破解工程普遍存在的竣工验收难题。
启示:
通过几年的不懈努力,丽水经济开发区经济总量不断扩大,园区规模不断加大,配套设施不断完善,产品竞争力不断提高,逐步实现建园区向建城区转变。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绩,主要是得益于的投资环境,得益于服务理念,得益于服务水平和能力,得益于高效的工作机制,得益于政府强有力的领导、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理念创新是前提。理念决定观念,没有好的理念、新的理念、符合时代进步需要的理念,任何事情都不可能办好,也不可能办成。优化投资环境靠开发区本身是永远不够的,需要政府到部门、机关到基层、官方到民间、领导到百姓的共同努力,在全社会树立起服务理念、服务意识,形成人人讲服务、人人为服务、人人去服务的观念,营造良好的投资氛围,才能吸引更多的投资商来投资创业。
二、政府支持是保障。“开发区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什么事都干不成”。从规划定位、体制编制、人权事权,都需要政府强有力的支持,特别是在各项事业推进过程中,必然会碰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困难,有的问题和困难靠开发区本身是无法解决的,必须通过政府层面解决。
三、部门配合是关键。开发区发展离不开部门的支持、配合和理解,开发区的工作没有现行路子可走,没有现成的模块可套,但只要部门相互配合,灵活变通,敢于担当,勇于创新,破解难题,工作效率就能大大提升。开发区的发展,是在不断的改革,不断的创新过程,在改革和创新的过程中,势必会触动到部门的利益,有的工作甚至需要政府担责、部门变通才能完成,如果部门形成人人自危,没有大局观念,就不会有很强的服务意识和很高的办事效率,就会影响开发区整体发展。
四、自身努力是基础。齐力断金。众人拾柴火焰高。作为开发区人,在各项工作中,更需要团结一致,心齐、气顺、劲足,与开发区发展共荣辱。也由于广大干部职工始终保持急事尽快干、大事认真干、难事设法干、白天努力干、晚上接着干、假日还在干、部门比着干、大家争着干的“8个干”精神,才能有今天的成绩。如今年6月4日,开发区组织了90个项目进行了集体开工、签约仪式,仪式只有2个小时的时间,但前期工作如果没有大家的艰辛付出,1年的工作量在2个月内是不可能完成的。
五、优惠政策是导向。企业到开发区投资具有选择性和比较性,企业投资的目的是追求投入的最小化和产出的最大化,除了好的投资环境外,还需要政府出台优惠的投资政策来吸引投资业主。特别是在外部条件不足的情况下,更应该为投资业主争取更多更好的优惠政策。
认真办理群众投诉 真心真意赢民心
丽水市公安局
近年来,丽水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效能建设,始终把市长热线工作作为推动工作开展、检验工作效能、打造民生工程的有效载体来抓,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2009年以来,共办理市长热线投诉咨询件323件,反馈率、办结率和回访率均为100%,以实际行动赢得群众满意,实现了投诉类问题的稳步下降,促进了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
一、把市长热线作为打造“民生警务”、密切警民关系的重要载体。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市长热线工作,审时度势,认真谋划,将其作为打造“民生警务”的重要载体,作为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源动力,坚持警情跟着民情走,切实提高群众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认知度、支持度、参与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陈钟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对重要事项、疑难信件和典型问题均亲自批阅、亲自督办、亲自落实。2009年7月,陈钟局长做客“丽水网”,围绕“打造平安丽水,服务经济发展”主题,与网民零距离对话,共同探讨如何解决当前一些社会热点问题,受到广大网民热切欢迎。
二是完善办理规定。制定办理市长热线工作规程,完善登记、审批、办理、回复、回访等流程,确保办理质量。市局纪委具体负责各项承办工作,交警办公室负责交警系统投诉咨询件的处理工作,均确定了专人负责接收、办理和反馈,各县级公安机关也均有专人直接联系当地效能中心,确保“件件有回复、事事有结果”。
三是定期总结反思。针对办理市长热线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纪委、督察定期召开例会,进行点评和分析,明确改进措施,保证办理工作的有效落实。
四是拓展投诉平台。参照市长热线的做法,该局进一步强化效能建设,在公安门户网站设立领导信箱、投诉监督栏目,公开接受公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有效推进队伍作风建设。
二、把市长热线作为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落实的倒逼机制。
实践证明,群众对公安机关咨询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反映的投诉,往往是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广泛性,需要根据不同问题采取相应措施。
一是简单问题快速办。针对一些求助事项简单、反映问题明确的交办件,直接交由基层单位办理,减少中间环节。如去年以来,户口办理咨询问题就有70多件,该局都第一时间交由基层办理,基层派出所还直接联系群众,及时答疑解惑。针对华侨和出国人员办理户口难问题,青田温溪派出所出台专项规定,提高了工作效率,受到群众好评。
二是难点问题限时办。针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该局明确责任部门,列入工作计划。如2009年以来,有关“非转农”政策咨询件有48件,该局积极做好解释引导,并及时将市委市政府的意见向反映人反馈。2009年10月,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莲都开始试点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工作;今年松阳也出台了“非转农”政策,解决了3000多名大中专毕业生户口问题,广大毕业生和家长非常满意。再如市区“停车难、行车难”问题,该局将其列为“十大新突破”之一,陈钟局长多次实地调研,召开专题会议讨论研究,密切关注进展情况。卢子跃市长对改善市区交通秩序工作也高度重视,多次带队调研督查城市管理工作。目前,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下,市区交通信息指挥中心正在积极建设、公安机关配合有关部门准备开展临时停车咪表收费、“天网工程”路口交通监控建设等相关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热点问题重点办。针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共性问题,该局及时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如2009年8月,根据群众反映强烈的人民路和华敦街美容美发场所问题,莲都分局进行集中整治,清查了329家美容场所,依法取缔100多家美容美发厅,遏制了美容美发“一条街”现象的滋生蔓延。2009年7月,针对群众反映车管所“黄牛”横行的情况,果断决策,取缔“黄牛”,对车管所中介服务公开招投标,最终实现两家有资质的服务机构代办中介业务,实行明码标价,人民群众反映良好。
四是多部门问题协调办。针对反映的问题涉及多个部门的,该局主动牵头,积极协同职能部门联合办理。如“银泰”、“三农”等案件在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公安机关主动介入、主动谋划、主动出击,几赴杭州、上海、湖南、贵州、山东等地开展追款追赃工作,初步实现了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资产最大化、损失最小化”和社会稳定的工作目标。再如民俗乐园刘某案件,在市审计、金融部门积极配合下,案件侦查、调解协调同步推进,最终使当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其他的噪音扰民、网吧接纳未成年人上网、城市交通设施建设、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等问题,该局也积极联合其他部门协同解决。
三、把市长热线作为解决突出问题、提升服务水平的有效途径。
市公安局党委意识到,从源头上抓预防工作,可以有效减少问题的发生,有助于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坚持警务公开。通过建设公安门户子网站、设置警务公开栏、印发公安工作指南、开通热线电话、开展警民恳谈会等多种形式,及时将警务信息向社会公开,使群众了最大限度地了解支持公安工作。
二是深化规范执法。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明、以考核促规范,大力推进“阳光执法”,推行网上办案流程,规范派出所办公区域划分。完善执法制度,加强执法监督,及时发现执法岗位和执法环节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加强对民警执法行为的约束,从执法源头上减少投诉现象。
三是重视初信初访。认真对待初次投诉问题,及时落实人员和措施解决,防止演变为重复投诉、重复反映甚至转化为上访事件。如一位署名为“向往”的老人反映其新领取的身份证在各大银行办理业务时均无法被识别,给生活带来极大不便。该局进行了积极的沟通解释,并及时为老人办理换证业务,妥善解决了实际问题,避免了一起信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效能建设。严格执行省“四条禁令”和市“五条禁令”,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反映的队伍问题,及时调查核实,及时作出处理。如一位章先生反映警察着便装公车私用,开警车扫墓,两车交汇时还乱骂人。该局对此问题非常重视,第一时间组织调查。经查,该警车属市局刑侦支队,当时民警是到市看守所执行公务,并非公车私用和扫墓。同时,对反映民警形象差,两车交汇时骂人问题,主动找双方进行沟通,对民警不当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取得了投诉人的理解,事件得到妥善处理。
全面发动 勇于创新 攻坚克难
——丽水市建设局完善审批网络推进
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做法与成效
丽水市建设局
推进网上审批建设是提高行政审批办事效率的重要抓手,而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将进一步促进网上审批建设。丽水市建设局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以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审批网络平台建设。该局克服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等困难,解决了多项技术和业务方面的难题,实现了建设系统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无纸化”和审批过程全监管、全监控,率先在市直部门建成了审批网络,大大提高了审批效率。
一、具体做法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全面启动。电子监察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创新行政监管模式,实现监察方式、监察内容、监察手段和行政运行机制变革与创新的一种有效形式。根据有关加快实施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迅速行动,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推进工作。通过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审批工作的规划局长和局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对该项工作实施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为确保建设行政许可网上审批工作顺利有效推进。为保证网络建设硬件设施条件,对服务窗口的办公电脑进行了统一更新。召开了系统动员会和工作部署会,要求各部门办理的所有许可事项一律上网接受监察,对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间作了明确规定,并发动全系统干部职工合力推进,使工作的实施有了良好的开局。
(二)攻坚克难,流程再造,夯实基础。市建设局执行的行政许可事项有57项,每个许可事项的专门法规所设定的审批程序不同;涉及了12个职能处室和直属部门,有60多人参与行政许可事项办理,是市直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最多、最复杂的部门。为使所有事项的审批程序全部使用审批中心的网络办理,达到电子监察的要求,市建设局积极开拓思路,组织力量攻坚克难,提出了审批流程再造的解决措施。该局以信息中心技术力量为支撑,对57项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操作流程按电子监察的步骤要求进行重新再设置,并通过与为审批中心网络开发的技术单位对接,攻克了技术难关,在经审批中心同意后,采用由建设局内部先建好完整的审批网络系统,再通过专门预留的端口接入审批中心网的方式,以达到了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的要求。通过全局上下的共同努力,具有建设特色的审批网络系统开发建设成功,于2009年6月8日投入内部试运行,局域网与中心网的无缝对接,为完成电子监察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大力推进了建设行政许可事项实行网上审批的进程。
二、主要成效
网络建设是实实在在的应用业务,应用成效是网络建设的核心。经过一年来的实施,丽水建设局的审批网络运行顺利、成效明显。现行的审批流程为窗口受理→处室分办→经办人意见→处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核稿盖章→窗口办结。窗口在收件时,将当事人提交的相关报批材料(除大张的图纸)统一通过扫瞄后上传,供各个环节的经办者审阅,审批过程基本实现了无纸化办公。办理审批业务时,相关工作人员在审批受理后马上可进入办理流程根据权限实施审批。工作过程更加方便快捷,工作成本也极大降低。网络还给每道程序的办理设定了期限,办结时限即将到期或超时都会发出不同的警示提醒。有审批监督职权的人员可在网上监察到所有待办和办结的审批事项,对将到期的环节可向相应的经办人发出督办通知,有效预防了办结延误现象的发生。网上审批的优越性逐步显现:一是传递加快,几秒钟即完成收转。二是查询快捷,以往查找往往要翻大量的案卷,现在一点即可。三是服务透明,自去年7月3日我市电子监察系统正式开通运行至今,市建设局通过审批网络系统办理行政许可事项达1930件,网上审批率达到100%,提速率达到 55 %的历史新高。从未发生因网络原因影响事项办理的现象,工作人员对网络的实用功能普遍反映良好,并多次得到了上级的肯定和广大办事群众的好评。
三、几点体会
经过一年的运行,电子监察系统对于进一步改善内部管理、提高审批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实现服务于民等积极意义得到了充分体现:
(一)认识到位是前提。每项工作的开展,完成的程度往往取决于思想认识的高度。电子监察不仅是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实现监察方式、内容、手段和政府行政机制变革与创新的一种有效形式,同时也是一项繁杂的系统工程。丽水市建设局始终要求系统各相关部门的思想要高度统一,切实把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作为打造服务型、阳光型、责任型政府的重要抓手,作为推行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审批、推进政务公开的良好契机,切实把该项工作抓出成效。认识上的充分到位,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有了扎实的前提基础。
(二)健全组织是关键。在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过程中,局领导高度重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身体力行具体抓;组建专门的工作班子,建立了技术组、业务组,明确工作职责和目标,加强工作中的检查指导。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针对工作中的难点、重点,及时与分管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办法。领导重视,部署周密,组织到位,为工作任务完成到位起到了决定性的关键作用。
(三)强化监管是保障。网络建设不仅仅是简单的技术问题,更是一个复杂的行政管理和认识问题,为保证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任务的如期完成,丽水市建设局积极发挥局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把强化监督管理贯穿于工作开展的全过程。事前明确责任,事中定期督查,事后完善考核评定,对工作的进展和完成的进度定期进行通报。并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规定,明确将该项工作列入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同时作为年度评比先进的重要条件之一,对工作不实,进度缓慢,影响全局工作实施的,追究单位领导和具体人员的责任。由于监督到位,为该局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高质量的提前完成提供了有效保障。
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是机关争先创优的重要保证
——市国税局创新工作目标考核的做法和启示
丽水市国税局
一、案由
机关作风是党风政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直接体现,是衡量一个单位形象好坏的重要标志。当前,在机关单位干部队伍中,普遍存在着“懒”、“庸”、“散”、“浮”等现象,如何通过有效的考核办法和手段,加强干部队伍管理,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和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大难题。2009年以来,丽水市国税局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创建文明国税、共建和谐税收为总目标,以打造“法治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国税机关为动力,大力推进目标考核工作创新,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机制,有效提高了机关行政效能。实施新的考核评价机制以来,该局先后荣获全省国税系统工作目标考核优秀单位、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国税务系统先进集体等荣誉,全市有8个单位被评为省市级“群众满意基层站所”。
二、主要做法
该办法将考核内容分为全年考核和季度考核两大块,其中全年考核基本分100分,季度考核基本分100分。全年考核内容以省局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为标准,季度考核内容则根据工作重点分季度确定,内容涵盖全省、全市重点工作任务分解,省局、市委市政府阶段性工作重点及领导交办的重要任务等。
(一)着眼于“年终考核”向“日常考核”转变,创新考核流程。一是责任单位由局变为处,改变过去市局直接对各基层单位(包括各县市局和各税务分局)考核的流程,根据各处室职能将考核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处室,由各责任处室考核基层,并发挥各责任处室对基层被考核单位的指导功能,督促各基层单位做好工作。二是市局年终考核变为现在的处室日常考核,改变过去考核的流程,由责任处室按季根据日常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将考核结果在全市通报。全年考核结果由各季考核结果汇总而成,引导各部门从注重考核结果转向“注重过程来保障结果”。
(二)着眼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创新考核方式。通过由处室拟报确立季度考核项目的方式,将市局机关各部门引入考核体系中,各处室拟报项目凡被列入市局季度目标考核的,每列入一项该处室加3分。项目责任处室按未完成考核目标的被考核单位个数扣分,每一个单位未完成考核目标,提出项目的责任处室扣1分,最高扣分值为3分。该做法有效推动了责任单位从“要我干”向“我要干”转变,季度考核项目由立项单位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包括重点工作、薄弱环节等),按照“处室拟报→分管局领导审阅→市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汇总→局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的程序确定。
(三)着眼于“我要干”向“要干好”转变,创新保障机制。通过建立责任单位考核得分与被考核单位考核完成情况相挂钩的机制,推动责任单位和被考核单位之间相互协调,共同完成。责任单位考核得分与被考核单位考核结果密切相关,即每出现1个未完成考核目标的被考核单位,提出项目的责任处室都要扣减一定分值。从而在机制上保障了责任单位既承担提出考核项目的职责,又承担督促被考核单位全面完成考核项目的职责。
(四)着眼于“干好干坏一个样”向“干好干坏不一样”转变,创新结果运用。通过将考核结果与部门负责人的奖励和评优挂钩,体现“干得好”与“干不好”的区别。处室考核评定结果与处室领导年终奖励挂钩,凡被评为优胜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年度考核为优秀;凡省局目标考核中扣分的直接责任人,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并扣发一定金额奖金。为了肯定成果,表彰先进,年初市局在全市系统大会上对在2009年度工作考核中得分最高的3个县(市)局和4个市本级处室(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
三、取得成效
(一)以考核促作风,机关行政效能进一步提高。一是干部的积极性空前高涨。通过立项加分、考核保障、考核结果运用等机制,充分调动了各部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各部门对自身工作梳理、思考、规划的积极性空前高涨,极大推动了部门工作人员积极性,全局上下形成了“我要干什么”、“我怎么去干好”的良好工作氛围。办法实施一年来,市局机关各处室共提出拟报季度项目51项,经过层层筛选列入考核项目31项;其中业务类项目23项,综合类项目8项;当季考核项目19个,跨季度考核项目4个,全年考核项目8个。考核项目涵盖了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税务稽查、信息化建设及内部管理等各个方面,有力地推动了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二是工作的执行力显著提升。对考核责任单位来讲,通过改“年终考核”为“日常考核”,各项工作任务的职责划分更加明晰,明显提高了各部门的责任意识,大大改变了以往日常工作不扎实、年终“查漏补缺忙补课”的现象。对基层执行单位来讲,通过以省局考核内容为标准的全年考核和以阶段性工作重点每季调整的季度考核,各被考核基层单位目标责任更加清晰明确,确保其及时把握全年和阶段性工作重点,积极有序开展工作。同时,按季通报全年考核和季度考核情况,促使各被考核基层单位间相互比较,寻找差距,及时查漏补缺。三是机关行政效率得到进一步提高。新考核办法大大增强了各单位的责任意识,使各项工作呈现出领导重视、重点突出、责任明确、措施到位、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良好局面,实现了“以目标考核促工作有为、以工作有为促作风转变”的良性互动,真正把目标考核工作内化成为抓落实、促发展的强大动力,切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和机关效能建设。2009年,市局被市政府评为全市“效能建设创新创优先进典型”单位。
(二)以考核促创新,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将授权提效、推广“纳税人援助中心”、管理责任审计、稽查选案辅助系统、工作目标考核实施保障等一大批自主创新项目纳入季度考核,有利地推动了管理创新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提升税收管理科学化、专业化和精细化水平。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申报管理创新项目47个,其中12个被列入省国税局项目库,5个被评为省局优秀项目,5个被省局编成简报并得到省局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创我局开展“管理创新”活动四年来之最。其中,对全市增值税纳税人的“往来帐款”账户开展专项核查工作,作为一项堵漏增收的创新举措在全省国税系统推广。开展以“授权提效、送推服务”改革审批事项为即办事项为核心内容的涉税审批制度改革,被丽水市政府作为信息化建设项目立项。
(三)以考核促发展,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一是税收收入实现新增长。2009年全市国税系统在金融危机和减税政策的双重压力下,共组织税收收入339848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9.74%,比上年增长了11.28%,超额完成了全年税收收入任务。二是服务经济作出新贡献。贯彻执行中央出台的实施结构性减税一揽子计划,不折不扣地落实消费性增值税政策、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调低政策、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减半征收政策,加快出口退税审核审批进度,全面落实历次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2009年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累计惠及全市纳税人达14.36亿元,有效发挥了税收调控作用,为丽水经济度过金融危机,快速企稳回升创造了良好条件。三是规范执法取得新进展。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税收宣传活动,提高纳税人的依法诚信纳税意识。深入开展税收执法检查和执法监察,完善重大案件审理制度,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正确率达99.99%。充分发挥稽查的职能作用,改进稽查工作方法,税收秩序得到持续好转。2009年全市共入库查补税款11325万元,占全年国税收入的3.3%,在全省国税系统处于领先水平。四是纳税服务迈上新台阶。认真落实“企业服务年”、“服务企业、服务基层”专项行动;牵头创建了首届全市纳税大户联谊会,在全省税务系统率先建立并推广“纳税人援助中心”。积极拓展网上办税功能,探索建设“网上办税服务厅”。开展税收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纳税服务的社会化协作机制,实现四部门联合办证。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对A级以上纳税信用企业和家电下乡企业开辟了办税绿色通道,促使全社会的税法遵从度得到不断提高。
推行效能指数 深化作风建设
丽水市工商局
效能建设无时不在、无事不在、无所不在。近年来,丽水市工商局结合实际,深入贯彻市委和省工商局的部署,强势、强硬、强力推进“五治五抓”——治“滑”抓责任意识、治“阻”抓服务优化、治“野”抓制度规范、治“假”抓督查考核、治“贪”抓廉政教育,以效能指数为抓手,实行效能信息事前采集,效能状况定期分析,效能监督全程管理,努力构筑效能常态化管理机制,促进了行风优化。
一、厘清效能理念,明晰常态管理认识
效能建设是一项长期性任务,是一件持之以恒才能生效的工作,其第一目标就是践行“为民”宗旨,认认真真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丽水市工商局以二个“紧扣”为主线,进一步明晰效能作风建设的出发点和工作目标,为推行效能指数化管理,构筑效能常态机制奠定思想基础。一是紧扣核心价值,凸显效能理念。工商的价值体现不在于自身而在于对社会的贡献,工商跟民生在一起,跟民企在一起,跟市场兴旺在一起,跟市场持续在一起,这是工商系统对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一个基本取向,是共同价值观。因此,丽水市工商局从强化宗旨上来提升效能,在各项工作中都紧扣服务发展的核心价值,凸显效能为先的工作理念:不让政策在工商截流;不让差错在工商发生;不让时间在工商浪费;不让企业在工商冷遇;不让法律在工商走样;不让群众在我面前失望;不让权力在我手中私化;不让形象在我身上受损。二是紧扣队伍建设,凸显常态管理。现行效能建设考核体系对单位的考核内容过于原则,就干部个人而言,认为只要不触及腐败、渎职等“高压线”,一些轻微违反效能行为顶多算是“皮肤病”,不至于砸饭碗。设立“效能指数”评价体系,实行对单位和个人的双重评价,给干部设置“警戒线”,戴上“紧箍咒”,并将评价结果与单位及干部职工晋升奖惩挂钩,可以有效解决责任不清的问题,从制度上保证队伍建设的长效管理。
二、创新工作举措,实行效能指数平台
丽水市工商局将数理统计原理引入效能作风建设范畴,在全面统计各单位和个人履职行为的基础上,导出相应数值,综合反映该部门和个人的效能作风情况,搭建了“行政效能监察指数”和“督查考评计分”两大效能指数管理平台。行政效能监察指数以下属单位为管理对象,由内部管理、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群众评议四大方面26种行为构成。督查考评计分指数以干部个人为管理对象,由行为举止、作风纪律、车辆管理、廉洁自律、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收费等七大方面52种行为构成。
两项指数在设置上突出三大“原则”,一是评价内容实行全覆盖原则。内容设置以效能作风建设的基本要求为主线,评价体系包括敏感风险点、廉政准则五十二条、省工商局三令、市效能建设“五条禁令”等各级有关禁令和规定。二是分值设置体现刚性原则。对每项行为统一以量化分数进行记分,对违反相关行为内容的工作人员和单位,根据违纪违法行为严重程度记1分到20分不等,两大指数以刚性量化指标具体固化了效能作风建设的各项准则。三是结果运用坚持严肃性原则。充分运用测评结果,保证监督效力最大化。两个指数在年底分别累计得出积分,对累计记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个人设置经济处罚、离岗学习、取消评先评优、晋级提拔等罚则,对单位设置取消考核“优秀”,负责人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一年内不得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等罚则。两大指数成为县(市)局、市局各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个人任用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完善机制建设,确保指数运行到位
效能作风建设不是阶段性任务,是机关和公务人员永恒的课题,丽水市工商局以“行政效能监察指数”和“督查考评计分”两大效能指数管理平台为抓手,突出四个“延伸”,努力实现效能常态化管理运行到位。一是注重事前防范延伸。结合实际搭建了风险防范平台。按照风险“三等级”原则对涉及市场准入、行政执法和内部管理等七方面进行效能作风风险点查找,全市系统共计查找到风险点101个,涉及服务大局、市场准入、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政务公开、消费者权益维护和内部管理等七方面,并逐一“定处室、定责任人、定期限”进行了整改。2008年起推行“干部任前廉政套餐”,目前已延伸到股级和新任公务员。二是开展外部监督延伸。推行一字工作法,全面推行窗口一站式、告知一次清、办事一周结、投诉一拨灵、维权一张网,不让事务积压,制度库存,效能浪费。自2007年在全省系统首创“315开放日”以来,每年常规性举办企业登记、消费调解、行政执法、片区巡查、广告监管等“开放日”活动,广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社会公众参与,走进工商、体验工商、评价工商。推出“工商所长每年向辖区经营者述职述廉”、“执法过程中发放廉政告知书和举报联系卡”、“案件查处后回访当事人”、“重大案情(事件)媒体通报会”等举措。三是实现监管手段延伸。依托信息化手段,开发应用“阳光工商——电子政务监察”系统,将系统直接嵌入到案件管理、企业登记、责任区监管等6大业务软件系统,一旦违反效能作风规定,系统自动弹出警示信息,纪检监察人员即可第一时间介入调查,确保了工作规范和工作效能。四是实行督查机构延伸。在原兼职监察员的基础上,建立新的派驻纪检监察员工作机制。本级派驻各工商所、窗口纪检监察员6人,全市系统累计派驻50人。监察员参与所在单位财务监督、所务会议、案件讨论,重点加强干部八小外的动态监管。
严格规范警车管理 打造铁纪公安队伍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警车专项治理工作经验
莲都区效能办
近年来,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以仅占全市11%的警力承担起全市约40%的刑事破案任务和50%的接处警、群体性事件处置任务,压力显而易见。该局紧紧围绕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勇于创新,辖区社会政治稳定、治安秩序持续良好,队伍稳定向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率不断提升,在历年全市公安及全区绩效考核中均名列前茅。这些成绩的取得,必定要以一支强大的公安队伍作保障,莲都分局就是以规范建警、铁纪肃警来确保队伍不出问题且极富战斗力。其中,仅从该局警车管理工作就可见一斑,其思路创新、措施实在、执行到位,成效明显。2010年3月,公安部“全国公安机关警车和涉案车辆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专刊第24期上刊登了《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台州市玉环县公安机关立足本地实际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一文,全文充分肯定了莲都分局在专项治理工作中的一系列“创新创优”工作措施。公安部副部长、纪委书记、督察长刘金国在此文上批示:“浙江的做法好!要鼓励各地创新工作方法,最终要靠严格制度和严明纪律。抓这项工作,手不硬是不可能抓好的。”
该局的具体做法经验为:
一、围绕两个关键,密切部门合作。
近年来,该局严格贯彻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人”和“车”两个关键因素,精心组织本局各部门开展各项合作,不断强化民警、协警的教育学习,严格警用车辆的管理使用。督察大队制定落实警车“用车申请、领导审批、车辆派遣”三位一体的车辆管理制度,规定各部门民警需要使用警车的,须向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同意后由部门领导派遣使用;配有专职驾驶员的局领导一律不许驾驶警车,如遇特殊公务要驾驶警车的,需请示局长同意。后勤科对车辆燃油及维修、车辆保险、驾驶员管理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如驾驶警车人员必须持有通过分局审核的“警车准驾证”,并规定民警驾龄满1年、专职驾驶员驾龄满3年且近两年内未发生责任事故的方可办理准驾证。办公室建立了涉及警车事件信息应急处置机制,各科所队加强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各项措施,以制度落实促进警车长效管理工作。
二、抓住两项教育,牢筑思想防线。
一是强化安全防护教育。该局组织开展“安全行车·文明礼让”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警车管理规定》等有关车辆安全驾驶的各项规章制度,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培训“准驾”人员的驾驶技能,要求不娴熟人员强化练习,及时剔除培训不合格人员。同时延伸警用车辆驾驶至私家车驾驶,要求民警、协警无论是驾驶警用车还是私家车,都要自觉服从交通民警指挥,文明行车,礼貌行车,严格规范自己的交通行为,做好表率。对警车出现的违法行为,由督察大队调查核实,凡查明非紧急情况工作需要出现交通违法行为的,除了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还要接受内务管理、纪律条令的处分。二是强化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组织民警、协警学习“五条禁令”、“八条严禁”、“十不准”和《警车管理规定》等规章禁令,及时通报各地违规管理、使用警车情况,充分运用典型案例教育、引导民警自觉遵守法规,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其中,该局创新形式,以主动“亮丑”的方式深化纠风工作,即纪检监察部门对全局各部门包括警车管理在内的日常工作进行暗访实拍,结合本局警务督察系统资料,制作内部警示教育片《不和谐的音符》,组织全体民警观看,引导全体民警反思整改。同时,在全局民警会议上播放上级公安机关制作的《祸根都是自己一步步埋下的——一名违令民警的内心直白》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分组讨论、写观后感等形式,将“谨慎驾车,远离酒祸,珍惜工作,爱护自己,爱护家庭”的观念植入民警内心深处。
三、把握两个定位,掌控车辆行踪。
该局以严格车辆停放位置的“对号入座”方式,以及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GPS“按图索骥”的方法,来着力破解警车日常去向管理难的问题。一是为每辆警车确定一名责任人员,要求所有警车及其它公用车辆在不执行公务时一律停放在办公区域或指定位置,一旦发现警车“缺位”,可以立即找责任人员追查。同时,要求责任人员要及时维修排除车辆故障,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对警车违规使用、保养不力等问题,及时落实教育整改措施。二是要求各部门确定本部门每一辆警车在非工作状态时的具体停放位置,上报纪委督察部门备案。在此基础上,该局为所有车辆添置GPS定位系统,实现实时定位车辆行踪。纪委督察根据“GPS系统定位”和“警车停放定位”,建立和完善“规范车辆使用和停放”机制。警务督察人员采用不定时抽查等形式,加强警车专项督察工作,预防和提前制止民警、协警的违规使用和违规停放行为。2009年,警务督察大队开展警车使用相关专项督察44次,而2010年进一步加大管理力度后,仅上半年开展的使用警用车辆现场专项督察就达到46次,有效消除了警车管理相关各种隐患。如,2010年7月19日上午,该局督察人员通过警车定位系统巡查,发现浙K0892警车连续两天一直停放在紫金路和庆春路路口,经调查查明,是由于民警值班凌晨接处警时,警车出故障抛锚,当天值班民警下班后,交代相关驾驶员去修理,刚好该驾驶员临时出差,交接脱节,导致这辆警车在路边异常停放五十多个小时。督察人员根据相关纪律规定,对当事人员作了严肃的批评,并责令责任民警写出书面检查。
四、建好两个平台,保持警钟长鸣。
该局还别出心裁,将“温馨短信提醒”、“督察投诉热线”融入到铁腕治警、严管警车当中去,时刻灌输“五条禁令”的权威性、严肃性及违反禁令的危害性,畅通群众监督公安机关规范使警车的渠道,要求民警、协警保持对警车安全规范使用的清醒头脑。一是开设短信平台,在节假日等容易产生酒后违规行为的时段,向全局民警、协警发送“温馨短信”,提醒注意遵守警车使用等相关法律法规;如春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都会通过分局的移动短信平台给每一名民警、警务车辆驾驶员发出系统预设的短信,及时在大家耳边敲响警钟。二是开通督察平台,公开监督检举电话,自觉接受民众和社会各界对警车违规违法问题的监督。接到举报投诉后,警务督察人员第一时间介入警用车辆违规的处理,迅速查证,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五条禁令”追究相关人员及领导责任,绝不姑息,促使民警、协警对涉车问题保持时刻警醒,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如,2010年3月初,有群众投诉“警车挡道”。督察大队及时介入调查,发现为一派出所车辆巡逻至某狭窄街道时,因车速缓慢引发后面车主不满。查明情况后,督察大队向当事巡逻民警下达整改意见,并提出车辆巡逻工作几点具体要求,进一步改进全局巡逻工作。
设岗定位 量化考核
——龙泉市探索试行机关干部“2+3”绩效考核模式
龙泉市效能办
“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是当前干部队伍管理中的一大软肋,也是机关效能和作风建设方面亟待解决的一大难题。为有效破解这一难题,龙泉市于2009年推出“2+3”绩效考核模式,即以事件记录为评估结果的基本依据、以“百分制”计量为评估结果的基本方法,以年初评岗量分、对话绩效目标,月中评事计分、对话绩效进度,年底评绩核分、对话绩效评估为主要内容的“两基三对话”绩效考核模式,为机关干部提供了一个干事创业、公平竞争的好平台,成为机关干部优作风、抓落实、提效能、增业绩的新引擎。
一、基本做法
“2+3”绩效考核旨在通过管理者与工作人员的对话沟通,以共同量化绩效考核目标和一致认定评分标准为基点,以服务发展、改善民生为核心,把推动工作落实与强化激励效应有机结合,着力打造高效型政府、服务型机关、创新型队伍,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设岗定位。年初,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党组、班子成员为成员的考核领导小组,并下设考核办公室。考核办成员一般来自办公室、人教科、监察室等相关科室,根据单位总体职能,综合上级部门、该市市委市政府布置的年度工作任务,形成单位年度工作总目标,细化分解到科室;各科室按工作难易程度定岗、定责,明确每个岗位必须完成的工作数量、质量、时限、具体方法及工作纪律等;各科室人员对照岗位职责,结合岗位实际工作提出意见。在上下反馈、集中讨论中统一确定每个科室与每个岗位的考核目标及评分标准。同时,实行干部任用“双向”选岗,对干部岗位意愿与各科室负责人所需科室干部进行调查,在充分尊重双方要求的基础上,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考虑每位干部的任职资格、能力及特长,合理定位。
二是设档定分。以“百分制”计算绩效评估结果,将考核目标(科室考核目标与个人考核目标)量化为“共性目标”、“个性目标”与“争先创优目标”三类目标。其中,“共性目标”基本分值为20分,是“德、勤、廉”的具体化项目,包括单位工作纪律、学习计划、依法行政、督查督办等内容,由单位统一举证扣分。“个性目标”基本分值为80分,是“绩、能”的具体化项目,属业务职责要求必须完成的工作量,按完成情况实行定量打分。“争先创优目标”指超额完成任务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并取得突出成效的,系奖励分值,由单位统一评分。
三是设薪定酬。为每个岗位设薪定酬,以岗位不同、工作量大小、技能难易程度为基准,实行同岗同酬、按劳分配;将干部年度工资分为生活津贴(约占60%—50%)、工作津贴(约占20%-30%)、年终奖金(约占20%)三部分,生活津贴按照原有基数不变,考核结果直接与月度工作津贴和年终奖金挂钩,主要表现为“得多少分领多少薪”,一线业务科室任务重,原定分值就高,获得工作津贴和年终奖金就多,而工作任务相对较轻的科室原定分值较低,获得工作津贴和年终奖金就少;单位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的月度工作津贴分别取单位与分管科室的平均分值,年终奖金需依据该市市委市政府年终考核综合评定。
四是日查明纪。将“2+3”绩效考核制度作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效能制度,与执行机关干部岗位目标责任制、干部身份证制度、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追效问责制度、挂牌销号制等有机结合,考评内容主要体现在“共性目标”上,实行每日检查登记制和月度统计举证扣分减酬;对被发现存在效能问题的当事人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责令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整岗位及降职等处罚,严重的给予免职、责令辞职、引咎辞职或辞退等处分。
五是月评明效。即依据事件记录评估绩效结果,考评内容主要体现“个性目标”上。考核对象按预先设置的月度计划表(工作日记本)、月度完成情况表、月度考核表内容要求记录工作事件,评事记分,形成自我评定→科室初评→考核办复评→反馈建议→公开结果→发放津贴六个环节。其中单位主要领导、单位副职领导、分管科室及其主要负责、所分管科室成员之间实行从上到下逐级评分,写明评价事实理由,将结果反馈到人,对未达标的科室及个人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改进方式,并于每月7日前公布评议结果,按统计得分发放月度津贴,形成月度业绩档案,为年度考核提供依据。
六是年考明绩。年度考核由领导及服务对象评议平均分(占30%)、月份考核得分平均分(占50%)、个人“争先创优目标”项目奖励分(占20%)三部分组成,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调整使用、评优评先、津贴奖金发放相挂钩。将年度考核获优秀等次的干部列入单位中层干部优先竞选人选或报请上级组织列为市管后备干部,并在全市通报表彰;对基本称职、不称职的人员经考核领导小组提出,由组织给予诫勉谈话或调离岗位等。此外,绩效考核与管理结果及奖惩情况将作为该市市委及组织人事部门年度考核班子、奖惩任免干部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主要成效
机关干部“2+3”绩效考核在对话交流、明确目标、公开绩效中,形成了“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得好与干得不好又不一样”的显著效应,促进了机关干部作风大转变和服务水平快提升。
一是有力促进干部精神面貌转变,进一步增强干部责任意识。试行“2+3”绩效考核模式以来,广大机关干部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事业心、责任感明显增强,干部队伍中认真负责、用心钻研工作的人多了,推诿扯皮、无所事事混日子的人少了,待遇兑现时心服口服的人多了,满腹牢骚的人少了,形成了“想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如:该市查田镇试行“2+3”绩效考核模式后,将“工作日记法”管理模式与重点项目领导领衔制、形象公示制、挂牌销号制等有机结合,准确反映了考核对象的工作实际,使每位干部在“干多少事,拿多少奖金”面前一目了然,为龙庆高速公路查田段征迁工作筑牢制度保障,提前三个月完成12多公里的征迁、402穴坟墓的迁移等任务,与未试行绩效管理的乡镇形成明显差距。
二是有力推进机关工作方式创新,进一步提高干部服务水平。“2+3”绩效考核模式使广大干部变压力为动力、变被动为主动,积极投入到各项工作当中,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力推进机关工作方式创新,提高了干部服务水平和工作绩效。如:该市财政(地税)局试行“2+3”绩效考核模式,引用了月度“事件记录法”与IS0质量管理体系考核办法,与每月8日将干部完成月度工作量与月度津贴明细表在办事大厅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促进干部自觉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其中,地税局一业务科室改变了以往以查、罚为主的收税模式,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困难,促成企业自觉缴税,提前完成税收任务,获得考核加分,与不同科室拉开了300元的月度津贴差距。
三是有力推进机关工作作风转变,进一步提升干部整体素质。“2+3”绩效考核模式使广大干部在绩效沟通中及时解决既存问题,在多干实事、追求更高绩效目标中不断完善自己,切实摆脱变了庸、懒、散的工作状态,开创了人尽其才的新局面。该制度执行以来,该市对存在上班炒股、“中梗阻”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不当利益等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的49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诫勉教育、扣除奖金、通报批评、待岗、免职等处分,有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同时,183名机关干部踊跃参与13个副科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竞争性选拔,上百名干部实行了轮岗交流,一批“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脱颖而出。
三、几点启示
龙泉市试行机关干部“2+3”绩效考核评估工作,始终坚持奖勤罚懒、用能去庸的考核原则,充分体现了对绩效结果和服务对象负责的理念,为推进机关干部绩效考核提供了有益借鉴。
一是制定科学、有效、详细的考核标准是基础。推进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的核心问题是考核内容与考核标准的细化和量化。该市试行的“2+3”绩效考核机制之所以能够被认同,关键在于将德、能、勤、绩、廉五大方面内容细化为具体的行为规范和工作事项,使其成为可量化指标,攻克了以往考核目标过于笼统不易把握,容易导致评估不公正和滋生腐败等不足;该市在绩效目标设立中,能充分听取考核对象意见后才正式确定考核标准,增强考核指标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容易被考核对象所接受;该市在设薪定酬中,将生活津贴和工作津贴、年终奖金从“六二二”分成转变为“五三二”分成,既拉开差距,又循序渐进,充分体现了较为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体系,把由此带来的压力控制在考核对象能够接受的范围内。为此,必须把制定科学、有效、详细的考核标准作为推进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的切入点,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适应能力等为考核基点,细分工作指标,量化考核分值,使考核工作有“事”可考、有“量”可核、有“绩”可估,有“效”可评。
二是坚持客观、公正、合理的考核原则是关键。推进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有效提升机关干部服务水平和开拓创新能力,切实提高行政组织绩效和政策执行力。该市干部之所以能积极面对考核,想方设法把工作干得更好、更出色的重要原因是该市相关部门能结合考核对象的实际情况去制定考核办法,将每个科室、每个岗位各项工作的关键性内容列出,一一量化为考核分值,增强了工作数量、质量、成效的透明性,革除了以往考核中资历因素占比重大、考核不公开等弊病,保证了考核的合理性和公正性;该市考核时能及时向考核对象反馈考核结果,确保了管理人员与考核对象的有效沟通,并在掌握进度与对话改进方向中提高了行政组织绩效;该市启动了“双向”选岗、竞争上岗等工作,为干部搭建了体现价值和发挥作用的舞台,最大限度地激发了干部的内在潜力。为此,必须把坚持客观、公正、合理的考核原则作为推进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的落脚点,设计科学合理的评估程序,重视考核结果反馈,保证评估结果的公正性和可信度。
三是注重规范、准确、严谨地运用考核结果是保障。推进绩效考核的最大价值在于以人为本,实现绩效考核的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的有机整合,更好地服务、保障和推动科学发展。该市“2+3”绩效考核办法行之有效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机制保障得到强化。该市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行机关工作岗位责任制的通知》,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统一津贴发放基调,出台并严格落实治庸问效、治懒问责、治贪问廉等配套机制,强化了考核结果与物质激励、精神激励的并行转换,发挥了正激励与负激励的综合效应,克服了当前对考核奖励及惩处难以落实兑现、使考核流于形式的弊病,清除了长期以来干部只上不下、优不胜劣不汰等弊端,实现了管理过程中内在需求驱动力与外在需求推动力的有效组合。为此,必须把坚持规范、准确、严谨地运用考核结果作为推进绩效考核的生命力,将考核结果与干部职位升降、工资增减、奖励处罚等切身利益挂钩,增强贯彻执行绩效考核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促进广大干部真正把思想集中在干实事上,把本领体现在干好事上,把目标锁定在干成事上,充分发挥广大干部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主体作用。
强化“民生问责” 促进干部作风转变
——青田县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一二三行动计划”
青田县效能办
为进一步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开展的“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全县各级干部作风建设,着力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青田县以“一二三行动计划”(建立一项制度,实行二项承诺,开展三项评议),深入实施深化干部作风建设,在全县形成讲学习、重细节、求效率、争一流的良好氛围,为建设和谐小康新侨乡提供坚强有力的作风保障。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一项制度。为真正实现干部作风转变,青田县结合“135工程”、“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党建“百千工程”等工作,建立“一线巡查,现场办公”工作制度,要求广大领导干部下移工作重心,把基层一线作为工作的主要阵地,把巡查作为了解乡情民意的根本方法,把现场办公作为提能增效的重要形式,把解决问题作为推动发展的根本目的。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在前期调研过程中,共走访了2000多户18772名群众,召开了各类民情恳谈会260次,征求到关于农村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员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近900条。具体工作开展做到三个“一线”:一是推行“一线”工作方法。结合“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做到情况在一线了解,决策在一线落实,问题在一线解决,形象在一线树立。二是搭建“一线”工作平台。推行“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落实“驻乡进村、组团服务”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农村“135”工程,深入开展基层党建“百千工程”活动。三是完善“一线”工作机制。要求各单位要建立完善在“一线”了解情况、落实决策、破解难题的工作机制,并对领导干部在“一线”的工作情况进行绩效考核,实行绩效问责。如滩坑库区许多群众居住在偏僻山区,路途遥远,到乡镇办事要起早贪黑,北山镇为此专门要求干部提前到岗,安排干部实行错时上班。
全县36位县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深入到挂钩乡镇、村进行现场办公,具体做到“六个一”:开展一次一线巡查,开展一次宣传发动,听取一次工作汇报 ,检查一次重点项目,开展一次现场办公,调处一件信访难题。县“六办”联合督查组对全县民生工程进行定期督查。今年以来,全县已先后进行了10次干部作风明查暗访活动,查处了6起干部违反机关效能事例。
(二)实行二项承诺。开展科局长民生民计承诺和站队所公正效率承诺。围绕民生民计、热点难点问题和站队所为民办事公正效率问题,60个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科局长和站队所长直面群众,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上搭建平台,向社会作出阳光承诺,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重点破解农民增收“难”,有效缓解城区“行车难”,着力化解环境整治“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积极研讨群众住房“难”等问题,确保民生、民计问题得到有效落实。承诺制开展以来,先后落实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分配到户工作,完成了群众呼声较高的垃圾中转站改造工程和水利项目改造工程,开展了农村剩余劳动力培训活动89次,联系市、县医院为群众开展义诊11次,并总结疏理了各类典型做法81种。
(三)开展三项评议。开展社会评机关、领导评干部、干部评领导“三项评议”活动。社会评机关是指社会各界从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廉洁自律等五个方面评议各机关单位的满意度问题。领导评干部是指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从办事效率、依法行政、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四个方面评议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问题。干部评领导是指各单位中层及以下干部从依法行政、公平公正、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四个方面评议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公平公正问题。依据评议结果,将后面1—5名单位列为不满意单位,实行效能问责。对评议后1—3名后进干部进行办班学习教育,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分类整改,对少数思想认识不足、整改措施不力的干部进行待岗处理。
二、几点启示
(一)抓好作风建设,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在创新方法机制上下功夫。开展“一二三”行动计划,就是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围绕民生民计、热点难点问题和站队所办事公正问题实行的公开承诺。行动计划以改进机关作风为切入点,实现了作风建设重点和工作实际需要统一,丰富了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内涵,创新了作风建设的载体,在全县上下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为新形势下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提供了经验。
(二)抓好作风建设,须坚持示范作用,着重在领导身先士卒、率先垂范上下功夫。加强新时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必须重在先抓领导干部,重抓领导示范,才能有力推动干部队伍的作风建设。活动开展过程中,副县以上领导沉下身子进村入户,带头访民情、解民忧,做到了“六个一”;科局长和站队所向社会公开承诺。在领导干部的带动下,各机关部门、乡镇干部纷纷走进基层、深入一线,了解情况、破解难题,掀起了千名干部进村入户解民忧的热潮,树立了党政干部的好形象,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三)抓好作风建设,必须坚持深入基层,始终在让群众得实惠上下功夫。深化作风建设,必须见之于利民惠民的实际行动,切实关注民生、解决基层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突出问题。在活动开展过程中,全县党政干部们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方法,搭建一线工作平台,以端正的工作态度,进村入户、问计于民,切实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具体问题,真正起到了干部转作风、群众得实惠的效果。同时开展的“民生面对面”活动,让职能部门一把手面对面与群众展开交流,听取民声民情,分类解决民生问题:能落实的现场办好,情况复杂的集中力量协调办好,不能立即落实的限期办好,没有条件解决的认真解释好。这些贴切群众、为民谋利的工作举措,能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干部作风的变化、真正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推动了全县“民生和谐年”的建设步伐。
云和县推行“五办工作法”落实深化作风建设
云和县效能办
2010年是我县深入实施“小县大城”核心战略、推进“产业升级、城市提升、城乡统筹”的关键一年。以“五办工作法”为抓手,认真开展深化作风建设活动,从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现状和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出发,健全活动制度,创新活动载体,力争在作风建设、优化环境上有新突破,为我县年度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强有力保障。
“五办工作法”是指通过相应的制度和机制建设,使“群众急事立即办,疑难问题主动办,深入一线上门办,长效管理跟踪办,阳光政务公开办”成为机关部门加强勤政建设,提升行政效能,确保云和县年度重点工作全面落实的基本方法。
一、以“立即办”解决“思想懒惰、作风疲塌”问题。一是提升能力。制定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深入学习科学发展观、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二是细化服务。推行《云和县企业服务手册》,以企业和办事群众的视角阐述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和行政审批办事流程,便于企业和群众了解行政审批手续,帮助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业务时节约时间,提高效率。三是完善机制。深化“两集中、两到位”行政许可职能归并改革工作,实施“并联制”审批机制。目前,行政审批中心的进驻部门达到30个,部门成建制进驻中心达到18个,进驻的行政许可项目达到372项。去年8月3日至今年2月底,行政审批中心共受理办件84880件,其中即办件78763件,即办率达到了92.8%。
二、以“主动办”解决“畏难发愁、坐等拖靠”问题。一是明确责任。印发《云和县委、县政府2010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工表》,将全年重点工作细分为186个项目,进一步明确重点工作内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完成时间等内容,工作计划细化到月,工作责任具体到人。二是落实制度。实行工作进度月报制,县重点项目责任单位每月向县委督查室汇报工作进度,全面分析工作进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各部门、各乡镇资源,形成合力切实解决问题,推动重点工作有序开展。三是抓好主题。积极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重点是抓好六项工作:深入开展“三服务”活动;深化经济发展软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推动服务效能型基层站所创建;大力宣传和推进典型示范经验;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建立开展“千局万站优化发展环境”主题活动考核办法,把活动的成效纳入乡镇和县级机关部门2010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突出综合考核评价,注重工作实效。
三、以“上门办”解决“脱离群众、服务不力”问题。制定出台《关于开展“网格管理、阳光服务”系列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网格管理、阳光服务”系列活动领导小组。一是开展阳光服务活动。建立“阳光信息平台”、成立“阳光服务中心”、组建“阳光服务队伍”,健全“阳光服务网络”;二是开展阳光执法活动。坚持主动公示告知发布执法信息,逐步将执法公开工作重心转向执法过程,推行“阳光释疑”、“阳光审查”、“阳光听证”;三是开展阳光调解活动。构建四种调解有效衔接的“小县大调解”工作体系,建立并实施阳光调解“六项服务制度”,公开、公平、公正的开展调解工作;四是开展阳光信访活动。实行阳光信访责任监督为工作内容,进一步创新信访工作体制和机制,全力推进信访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使信访问题处理更加灵敏、快速,过程更加公开、透明,群众更加便捷、满意。
四、以“跟踪办”解决“有始无终、虎头蛇尾”问题。一是建立县领导联系县重点项目机制,对县重点项目实行每月督查;二是实施县管后备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工作制度,由县督查办组织,以县管后备干部为主体,以定项目定内容包干方式,采取现场走访、实地检查、听取汇报、查看台帐等方法,对县重点工程项目进展情况全程跟踪督查,督查活动每月不少于两次;三是开展“两代表一委员”督查,由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委组织部负责协调,聘请部分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建立督查组,不定期开展重点项目督查;四是开展专项督查,由县委督查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各专项工作开展专项督查。“跟踪办”工作机制有力推动了项目推进力度,极大调动了各部门履行职能的积极性。日前,占地面积200亩,总投资3亿元人民币的汇源果汁项目从签约到办结行政审批手续仅仅用了40天的时间,比预期承诺时间减少了53天。
五、以“公开办”解决“随意裁量、暗箱操作”问题。一是严格执行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等工作制度。明确公开内容和范围,规范公开程序和形式,按照“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公开、民主讨论、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六个程序,围绕“提出、审核、公开、反馈”四个环节开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的实效性、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推行办事五公开。即办事依据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公开和办事纪律公开。创新办事公开的方式,灵活利用公共场所、新闻媒体、设置电子触摸屏,召开听证会等有关载体,采用公告栏、信息专刊,印发服务指南小册子等形式推行办事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三是公开机关效能检查结果。上半年县委督查室对全县的机关效能和会风会纪检查15次,发放督查通报12期,对37个单位和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全县通报批评,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五办工作法”全面推行以来,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打牢了党员干部以民为本工作理念。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工作,真实地了解基层群众的思、想、盼、怨,培养了群众观点和群众情结,以民为本的工作理念入脑入心,能够自觉地把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标准。二是密切了党员干部与群众的血肉联系。“五办工作法”实施以来,增强了机关党员干部主动服务群众、服务企业的意识;加大了协调处理群众和企业急难愁问题的力度;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树立了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三是形成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强大态势。广大党员干部通过“五办工作法”的助推,提高了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形成了奋发进取、真抓实干的干事创业劲头。
构筑防汛安全网 架起干群连心桥
--- 黄田镇在防汛抗灾中成功实践“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启示
庆元县效能办
2010年6月18日下午4:30左右,随着“轰”的一声巨响,黄田镇朱黄村麻岭后自然村一段4米宽70多米长的康庄公路顿时变成了大缺口,5000多立方泥石流顺山弯而下,淹埋了一片毛竹林,下方3幢民房随着噼里啪啦的响声轰然倒塌,4户17人财产全部淹没,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天中午11:50许,朱黄村英坞自然村吴帮发等户房后山因持续强降雨引发山体滑坡,滑坡体积1000多立方米,一幢5直的房屋倒塌一直,由于人员转移及时,也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在防汛抗灾中,黄田镇能够一天内连续二次成功避让险情,熟知内情的人都说,这主要得益于该镇在防汛抗灾中成功实践“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
今年以来,黄田镇将建立健全基层防汛抗灾体系与开展“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防汛抗灾过程中,千方百计确保“每个自然村都有人负责,每个地质灾害点都有人监测,每个网格服务对象都有人走访”,第一时间开展人员转移、地质灾害监测、电力维护、道路抢修等各项防汛抗灾工作,在最短的时间里筑起了防汛抗灾安全网,架起干群连心桥。
一、主要做法
1.强化思想认识。6月17日入梅以来,黄田镇持续降雨,防汛形势异常严峻,黄田镇高度重视,把梅汛期防汛工作作为党委、政府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克服麻痹思想,牢固树立“防大汛”意识,以关键时期工作要求把关,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以“网格化管理”方式落实好相关防范措施。
2.强化组织领导。黄田镇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周密部署,严防以待,超前部署防范工作,做到早准备、早预警、早行动。还充分发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作用,镇、村防汛工作组和各网格责任人员,切实履行职责,切实为梅雨期防汛工作提供“组团式服务”的组织保证。
3.强化工作措施。加强隐患排查,组织网格责任人员对危险区域进行一次大排查,建立健全“黄田镇防汛抗灾台帐”,及时整改问题,切实排除隐患。加强岭坤水库、山洪易发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责任人和监测员到位到岗,实行不间断观察、巡查,发现险情,及时预警,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确保人员安全。建立健全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镇、村乃至自然村时刻有人在岗值守。加强信息协调和沟通,严格执行汛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全面畅通。加强气象预警,密切关注天气和雨情、水情,掌握汛情动态,加强汛情分析会商,利用农民信箱、办公助手等手段第一时间告知镇、村干部和巡查人员。同时,整合派出所、镇应急分队、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供电等单位和人员力量,第一时间处置突发性汛情。
4.强化工作监督。为了确保“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防汛抗灾工作中落实到位,黄田镇专门成立梅雨期防汛工作督查组,严明工作纪律,对防汛救灾工作不力的人和事,实行责任倒查,确保梅雨期各项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二、基本成效
1.形成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为防汛抗灾工作顺利开展戴上了“安全帽”。防汛抗灾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有效结合,铸就了干部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6月17日下午,天空下起了大雨,黄田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敏感的意识到,一个新的防汛任务已经来临。于是,交待综办通过手机信息的形式,召集全体镇干部在4点钟召开防汛工作会议。4点一到,全镇包括大学生村官在内的所有干部(个别特殊情况请假的除外)整齐的坐在会议室,等待会议的召开。在防汛工作会议上,镇党委书记吴小军和镇长吴新志分别做了部署,要求全镇27个行政村的驻村干部迅速入住所驻村,下村后立即召集村两委成员急责任网格成员,做好防汛分工,落实防汛责任,强化安全巡查,做到每一个自然村有人负责,每一个地质灾害点有人监测,每一个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地方有人巡查,每一户农户有人走访,切实做好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同时下死命令必须做到“三撤离”:一是受地质灾害的威胁的人员必须撤离;二是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人员必须撤离;三是受河水上涨威胁安全的人员必须撤离。会后,镇干部在吃过厨房提早准备好的晚餐,坐着镇里早已安排好的车辆,消失在去所驻村的路上。
2.形成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为群众生命安全穿上了“防弹衣”。防汛抗灾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有效结合,铸就了干部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朱黄村是黄田镇下辖的一个最大的行政村,有9个自然村,1200多人。该村山场面积大,大多是属黄泥地,土质松散,容易发生地质灾害,所以该村的防汛工作尤显艰巨。该村驻村干部周培炎根据镇党委、政府的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召集责任网格的成员和部分党员和村民代表,做好防汛分工安排后,天一亮就开始进行安全排查工作。18日下午2点多钟,村支委成员兼麻岭后自然村康庄公路养护员再一次沿着康庄公路巡查,当他巡查至早上曾发现的公路后山一低洼处已形成了“堰塞湖”的路段时,他看到公路中间已经慢慢的出现了1-2厘米的裂缝!于是,他赶紧打电话告知驻村干部周培炎、村书记蔡竹章和村委会主任毛明荣。下午3点10分,周培炎、蔡竹章和毛明荣三人气喘吁吁赶到现场,经过简短商量,果断的作出必须撤出受威胁的村民的决定,并立即分头行动,同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镇、村干部的有力组织下,不到半小时,即到下午4点钟左右,受威胁的48人撤离到安全地带。据统计,从17日至21日,全镇累计组织2700余人次进行安全转移,正是全体镇、村高度负责的干部作风,避免了群死群伤的发生。
3.形成团结协助的工作理念,为防汛救灾工作取得成效系上了“保险绳”。防汛抗灾与“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有效结合,铸就了干部团结协作的工作理念。在6.17-6.25持续强降雨防汛抗灾过程中,黄田镇广大干部坚持一个信条--汛情就是命令,无论何时,只要一声令到,大家全力以赴奋战在第一线。周培炎作为朱黄村的住村干部,在特大灾情面前,连续十二个日夜与村民同吃同住,在关键时刻,与村两委干部组织转移了50多名群众,避免了灾难的发生,事迹非常感人,成为全县学习的榜样。正是团结协作工作理念的落实,为防汛抗灾工作系上了牢不可断的“保险绳”。
三、几点启示
1.宣传到位是前提。“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防汛抗灾中的成功实践,让黄田镇防汛抗灾宣传进一步制度化、经常化、科学化。早在4月13日中济会议,就对抗灾工作进行了强调和部署。双沈等村还带领地质灾害农户到崔上受灾点现场观摩感受。近几年来一直播放“桑美”台风专题片,在思想上对提高干部群众防汛抗灾意识起到很大作用。下济等地势较低的村还组织了对该流域垃圾及影响泄洪的障碍物进行清理。
2.快速反应是基础。“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防汛抗灾中的成功实践,让黄田镇防汛抗灾建立起一套快速反应机制。一旦洪涝台灾害发生,需要基层第一时间作出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和群众面对面沟通交流、控制现场。因此,以乡镇网格为防汛现场指挥部,以村居企事业单位网格为防汛工作落脚点,建立现场巡查、监测、预警、施救、组织、指挥、撤离、善后等防汛应急机制非常必要,并且成为现实。
3.责任落实是关键。“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防汛抗灾中的成功实践,让黄田镇防汛抗灾责任主体更加明确。在6月17日下午的防汛工作部署会上,镇党委、政府按照责任网格的划分,要求全镇27个责任网格负责人迅速入住所驻村,下村后立即召集各网格成员,做好防汛分工,落实防汛责任,强化安全巡查,做到每个自然村有人负责,每个地质灾害点有人监测,每一户农户有人走访。例如,在18日下午,朱黄村责任网格负责人周培炎和网格成员蔡竹章、鲍世库、毛明荣等在巡查中发现麻领后自然村存在泥石流隐患,立即组织村民撤离,就在48名村民撤离后5分钟,5000多方的泥石流淹没了3幢民房。及时发现险情,及时撤离,避免了群众的伤亡。
4.多方联动是保障。“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在防汛抗灾中的成功实践,让黄田镇防汛抗灾多方联动机制得以落实。根据“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的要求,在防汛抗灾中,黄田镇组织了包括派出所、供电所、土管所、私营业主等在内的抗灾防汛服务团队,进行人员运送、地质灾害监测、电力维护、道路抢修等各项防汛抗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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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造审批流程 再提服务效能
——缙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深化作风建设助推经济发展
缙云县效能办
按照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缙云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治庸治懒、提能增效、狠抓落实”为重点、以勤政、廉政、善政为目标,以“再造审批流程再提速再提质”活动为载体,通过深化“两个改革”、开展“两项清理”、创新审批方式、完善“两大系统”等四项措施,着力解决行政审批中存在的环节过多、周期过长,互为前置、互相推诿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提升行政服务质量,为缙云集约发展、创新发展、协调发展、特色发展、惠民发展提供优良的行政服务环境。
一、主要做法
(一)深化“两个改革”,确保审批职能授权到位。一是深化“两集中两到位”行政审批职能归并改革,要求各改革实施部门在法定的框架内,进一步理顺内部职能关系,将能放在窗口审批的事项全部进入窗口办理,并时刻警惕审批事项的“回潮”现象,保证职能归并到位。二是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在深化“两集中两到位”职能归并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落实“扩权强县”改革,及时召开部门业务培训会,着力提高经办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为扩权事项的顺利实施夯实基础。同时,各有关部门积极与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对接,确保省、市下放的每一个行政审批事项都落实到位。
(二)开展“两项清理”,推进审批事项精简瘦身。一是开展行政许可事项清理。会同县法制办等单位对全县各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初审事项开展调查摸底工作,结合省“扩权强县”改革,进一步梳理和明确各部门法定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经过清理,共梳理出行政许可事项333项。行政许可事项集中办理率达到80.4%(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共333项,其中进驻中心达268项)。行政许可事项办结时间提速51.5% (全县333项行政许可事项法定办结期限为7187个工作日,实际承诺办结期限为3486个工作日)。二是开展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按照“合法、合理、效能、便民”的原则,明确以设定依据为核心的清理标准,全面开展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目前正在研究制订《缙云县非行政许可事项清理规范审核办法》,争取尽早予以公布实施。同时,清理规范工作在政府网站、报刊等媒体实行全面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群众可随时对不规范的行政审批行为进行投诉。
(三)创新审批方式,实现审批流程无缝对接。一是优化审批流程。针对一些原审批流程设置与实际工作不符、部份审批事项前置相对过多或互为前置等行政审批服务问题,中心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沟通协调,对原有的审批流程进行多次修改和优化,缩减审批中间环节,科学安排前置环节,合理分配部门内部流转时间,从而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办事时限。相继解决了关于熟食现场制售行业办证流程优化设置、新《消防法》出台后工商注册登记与消防审批的流程设置等多个关系民生建设的问题。二是推行联审联批。按照“一门受理、抄告相关、集中会审、联合踏勘、限时办结”的思路,改革传统逐步审批模式,探索实行多部门同步审批、并联审批、联审联批,促进审批联动、提速。在审批方式上改“多审制”为“一审制”,在审批流程上改“单独办理”为“联合办理”,实现审批服务又快又好又低,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为进一步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时效,推进项目建设,中心及时牵头发改、国土、建设、环保、消防等部门单位就政府性重大投资项目实行联审联批事宜进行深入探讨,沟通协调取得共识,为有效推动项目审批起到积极作用。
(四)完善“两大系统”,打造高效科技监控体系。中心从2008年3月着手缙云县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两大系统”建设,并于2009年11月在全市率先开始试运行,首期就有28个部门实现数据录入上报。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完善了“两大系统”。一是健全政务公开、网上咨询、网上申报、网上下载等服务功能,突破部门网络系统相对独立的局限性,实现了部门网络与网上审批系统的互通。群众和企业可以直接通过网络获取政务信息、申报审批事项、查询办理结果,对审批全过程进行监督。二是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审批事项办理的受理、承办、审核、批准、办结等环节进行电子实时监察,对行政审批超时限、违规收费、违反审批程序、违反政务公开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批准等违规行为,分别发出“黄灯”和“红灯”预警信号,并通知相关责任人,督促承办人尽快办理或限时纠正。
二、主要成效
(一)审批服务事项更便民。通过开展“两个改革”,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增加;通过开展“两项清理”,精简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使行政审批事项更合理、更便民。上级政府和各部门对行政审批事项充分授权,由行政审批服务科统一受理、统一办理、统一送达,切实改变了以前审批事项进驻不彻底、体外运作、多头受理等不良现象,有效地提高了行政审批服务质量,进一步满足了办事主体的服务需求,得到了企业、群众的广泛欢迎。上半年,共受理审批办理事项 48005 件,办理事项 47860 件,按时办结率为99.7%。群众对中心服务工作的满意率达 98%以上。其中共办理各类市场主体开业设立登记 1145 户(其中企业 295 户);受理土地登记 1295宗,房产和土地抵押登记 1142 宗,抵押金额 33.72 亿元。
(二)审批服务质量更高效。通过严格落实再造审批流程、再提速再提质工作要求,加大窗口授权力度,推行“一审一核”和“审核合一”制,优化和简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提升了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目前,部门单位行政审批事项“一审一核”比例达到80%以上,即办件数量得到大幅提高,审批时限提速20%,绝大部分事项审批时限控制在5个工作日以内,为群众到中心办事“办得了、办得快、办得顺”创造了基本条件。
(三)群众监督渠道更畅通。通过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两大系统”建设,实现了省、市的有效对接,为项目业主、企业和群众对行政审批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开辟了新通道,真正做到全程记录、全程监控、全程监督,提高办事效率和透明度,扩大社会监督面。通过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工作问责与过错追究制度,切实改变了重审批轻监管、重管理轻服务等现象,实现行政审批服务监管更加到位有力。
(四)经济发展环境更优化。通过整合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资源,探索推行联合踏勘、联审联批、并联审批、全程办事代理、组建企业服务中心、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和开展共产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等七大特色行政审批服务,进一步优化了经济发展软环境,促进了我县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共破解各类企业难题26个,办理项目初设、正式计划批复24个,办理项目建议书批复21个,可研批复8个,备案4个,信访遗留问题3个等,取得了初步成效。
提能增效树形象 治庸治懒激活力
遂昌县效能办
2009年以来,遂昌县委、县政府围绕“经营山水、统筹城乡,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发展战略,在全县开展了“深化执行力建设”活动,以执行力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发展力,推进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主要做法
一是抓调研,科学谋划部署。把深化执行力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加快发展的重大研究课题,成立课题组,组织开展专题调研,进行千人问卷调查,全面把握执行力现状。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深化执行力建设的意见》,明确深化执行力建设的总体目标、主要举措和工作要求,提出重点解决“不执行、慢执行、死执行、虚执行、乱执行”五大问题,确定重点对象是中层干部,重点部门是涉企涉农部门、项目建设部门、行政许可部门,重点事项是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
二是抓教育,提高执行素质。促进干部转型,切实增强机关及其干部决策执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组织开展了一次读书活动、一次执行力建设专题报告、一次执行力建设专题访谈等“三个一”学习活动,组织开展自己身边的“三个正反典型案例”大讨论,强化干部素质提升,如开展“中层干部效能提升”活动和公开选拨干部,15名年轻干部走上部门中层和领导岗位,20个乡镇全面推行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制度,26人因工作表现欠佳待岗待聘。
三是抓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了责任制、承诺制、公开制、销号制、评判制、督查制、问责制等七项长效机制。如每年年初,县、乡(镇)、部门确定10件左右实事,行政村确定3件左右实事,县管领导干部确定8件左右实事,向社会公开承诺。制定《遂昌县执行力建设责任追究办法》,形成主体明确、责任明确、任务明确的责任体系。
四是抓重点,加大执行力度。以小见大、以点带面,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和凸显执行效果。通过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解决涉企问题91个,帮助企业融资6700万元,取消和暂停收费项目61项,为企业减负3360万元。开展“热点问题面对面、效能监督进企业”,22个涉工部门和单位、23家工业园区企业参加了“面对面”服务活动,现场解决问题30个。全面推进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工作,全县职能归并率达100%,行政许可科科长到位率达100%,项目进驻率达91%。
五是抓典型,强化监督查处。坚持有责必究,以严格的纪律保障深化执行力建设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开展“中层干部大家评”活动,选择与群众关系密切的50个中层岗位进行群众评议,对评议得分前10名人员,授予“十佳优秀中层干部”荣誉称号,对末3名人员给予免职处理,并与单位年终考核挂钩。二是开展赌博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县发改局原局长翁某等3名党员干部顶风聚众赌博问题。三是联合新闻媒体加大督查力度,对33位会议迟到或缺席人员和24位执行力建设明查暗访发现的违规人员,进行媒体曝光、通报批评和严肃处理。
六是抓后进,注重整治慵懒。根据考评结果暂停了事业心责任心不够强、工作激情不够、能力水平一般、工作作风不踏实、群众有反映的9名后进干部(正科3人、副科6人)职务,并组织进“能力提升班”学习。学习结束后,根据工作实绩和培训表现对岗位进行重新调整,其中2人被免职,2人降级使用,1人交流,4人保留原职级、安排到重点工程锻炼,确立了“干好干坏不一样,治懒治庸动真格”的用人导向。该做法受到社会舆论的高度关注和好评,《人民日报》、新华网、《浙江日报》为此专门刊发文章,给予了充分肯定。
二、取得成效
通过深化执行力建设,提高了工作贡献率,降低了腐败发生率,提高了群众满意率,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提升了执行理念,增强了执行能力。通过深化执行力建设,引导广大干部树立了全局化、效能化、精细化、实效化、人本化等“五化”执行理念,增强了执行能力。如在遂昌东城毛田区块土地征迁过程中,全体征迁干部克服了时间紧、任务重、矛盾多等诸多困难,80天完成了征迁任务,并创造了签约率最高,达到100%,仅用5天完成腾空的历史记录,体现了强有力的执行力。
二是优化了发展环境,保障了科学发展。通过深化执行力建设,一方面减少了执行梗阻,提高了执行效率。县行政审批中心2009年共办件44239件,办结率99.83%,其中即办件35380件,占办件总量的80.1%,承诺件按期办结率99.13%,提前办结率达99.7%。另一方面促进了政令畅通,保障了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2009年全县实现生产总值47.86亿元,同比增长10.3%;旅游综合收入10.06亿元,同比增长50.15%。
三是推进了廉政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通过深化执行力建设,进一步推进廉洁从政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有效遏制“不执行、虚执行、乱执行”等违规违纪行为,弘扬新风正气,树立机关良好形象。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问题,通过教育、监督、查处,相关规定得到了较好的落实,赌博之风得到了有效遏制。同时,2009年以来,县投诉中心共受理各类投诉195件,办结率100%。进一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工作体会
从工作实践看,深化执行力建设对于提高工作效率、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助推科学发展、深化反腐倡廉等方面都具有显著的助推作用。
一是执行理念是深化执行力建设的灵魂。注重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深化执行力建设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抓执行力就是抓发展”的意识,提高对执行力的认识。
二是执行能力是深化执行力建设的根本。注重通过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强化干部实践锻炼,建立科学合理的选人用人制度等,着力提高干部驾驭大局、科学发展,克难攻坚、操作到位,优化服务、便民办事,教育群众、引导舆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等“五种能力”。
三是执行机制是深化执行力建设的关键。注重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保障各项决策部署贯彻执行到位。根据“优质、高效”和“细化、量化”的原则对工作流程、办事环节进行改造,缩短办理期限,而且以制度的办法固定下来,进一步提高执行效率。
四是执行效果是深化执行力建设的目的。注重把服务中心、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执行力建设的重点来抓,着力优化行政服务环境、企业生产环境、为民办事环境,在工作实践中提升执行效能和检验执行效果,以群众的满意度来衡量执行力建设的工作成效。
五是执行监督是深化执行力建设的保障。注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实行有责必究的“买单制”,严肃查处不执行、慢执行、死执行、虚执行、乱执行等行为。对执行力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纳入乡镇、部门年度考核和干部考核内容,与评优评先、干部职务调整相挂钩,保障工作力度。同时加强群众监督,提高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
六是执行文化是深化执行力建设的支撑。注重狠抓正反典型、领导示范和舆论引导,及时总结宣传执行力建设的正面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导向、启迪、激励作用;严肃查处执行力建设的反面典型,扩大教育、威慑、警示作用,形成“鼓励干事、鞭策懒散、处理捣蛋”的导向,创造良好工作氛围。
深化改革是机关提能增效的根本出路
——松阳县国家税务局开展“授权提效、送推服务”活动的启示
松阳县效能办
松阳县国税局以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清理各审批事项,授权办税服务厅窗口,依托综合征管软件和完善征管辅助系统,实现信息充分共享,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纳税人办理涉税事项的增速提效。有效地改变了国税部门在部分涉税事项的审批过程中,信息共享程度不高,存在着环节多、程序繁、时间长等诸多问题,实现“三个转变”,即:从被动型服务向主动型服务转变,从粗放型服务向深层次服务转变,从普遍性服务向个性化服务转变,不断推出和更新纳税服务种类,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一、主要做法
1.统一思想认识。通过培训、座谈会、多范围多层次的讨论等方式,让广大干部接受“授权提效、送推服务”的理念,从而促进各相关人员特别是税收管理员的工作习惯、工作思路的转变。既提高了信息化的应用水平,更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为授权提效的全面顺利推广提供了重要保障。
2.成立领导机构。该局专门成立了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授权提效”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进行涉税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的研究,全面推进以“授权提效”战略为主要内容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努力提高行政管理的效率和办税服务的效率。
3.优化业务流程。税收管理人员定期将相关预先审核意见通过综合税收征管软件录入“一户式”信息系统,当纳税人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涉税审批业务时,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可根据管理部门预先贮存在综合征管系统中的核准信息,当场作出审批决定。之后,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将相关审批结论信息发送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确认,系统事后再次进行监控校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健全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工作职责调整及责任分配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监察纪检等监督部门做好监督指导,对授权审批情况进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违法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保证授权审批工作既符合法规政策规定,又能顺利进行,达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纳税人的目的。
二、主要成效
1.强化了服务理念。“授权提效、送推服务”改革将原先分散在各单位的涉税事项审批权通过合理授权下放到与纳税人联系最为密切的办税服务厅,授权而不授责,管理人员下放了权力,税收管理的责任却更加明确,为纳税人服务的效率也明显提高,极大地促进了税务人员从传统的监督执法型向管理服务型观念的转变。
2.简化了审批流程。实施授权提效改革后,原先集中在县局、各科室的大部分税收事项的审批权,经授权全面集中下放至办税服务厅窗口,实现快捷办理。解决了以往“手工操作”模式下业务流程设计所带来包括流程复杂、效率低下、审批时间长,纳税人资料重复报送、重复审核的问题。现在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不仅减少了申报资料,审批时间也从原来平均7个工作日,变成了“即报即办”。原来一些审批项目都需要经过“管理人员核实——管理科负责人审核——政策法规科经办人审核——政策法规科负责人审核——局领导审批”等众多流程,而现在纳税人只要一次性提供内容真实的完整资料,就可以直接在办税服务大厅办妥相关涉税业务。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等9个涉税审批事项和逾期申报的简易处罚,在合理、合法、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由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审批环节由原来4—5个减少至1-2个。
3.明确了工作职责。通过涉税审批信息管理系统纳税人基础信息采集及核查任务的自动触发和分配机制,进一步明确了管理人员的的工作职责,使各项操作更加规范,解决了以往审批事项涉及人员多、责任不明晰的问题,实现了“信息管税”,促进了税源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和专业化。
4.提升了服务效能。截至日前,已办理各类授权审批事项近300起。涉税审批信息管理系统运行实施后,国税机关70%的涉税审批业务实现了当场即办,30%的涉税业务实现了流程最大程度简化,平均办理时限从原来的10个工作日左右缩短到2~3个工作日,大大缩减纳税人办理涉税审批事项的时间,有效地提升了服务效能。
5.防范了执法风险。实施涉税事项审批权下放,审批人员与从事纳税人基础信息调查的人员有效分离,压缩了税收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权力寻租的空间,涉税事项审批不廉洁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县局纪检监察、政策法规等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责任追究,防范国税干部的执法风险。实施涉税事项审批制度改革以来,县局纪检监察和纳税服务部门尚未收到一起因税务管理人员对纳税人“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引发的举报和服务投诉事件,实现了纳税服务工作的“零投诉”,有效地防范了税收执法风险。
6.改善了国税形象。“授权提效”改革的实施,有效提升了国税机关纳税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得到了上级机关和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充分肯定。去年,县局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被省局评为 “全省国税系统四项工程先进单位”,今年二季度,县局因积极改进服务工作,为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纳税服务,效能建设成绩突出,被评为县“两优化、两推进”效能排行榜绿榜单位。纳税人对国税机关的服务满意度有了明显提高,极大地改善了国税部门的形象。
三、主要启示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制度保障体系是开展“授权提效、送推服务”活动的保证。县局专门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保障推行过程中的领导和协调。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的若干意见》和《税源管理及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规范(试行)》,切实减轻税收管理员的额外负担,明确税收管理员送推服务的方式、内容以及加强税源管理的具体要求。对一期工程包括一般纳税人认定在内的9项流转审批或非即办项目的业务规程进行了梳理,制订了新的审批规程,明确了审核要点和岗位职责,通过授权的方式实现了当场即办。
2.广泛开展思想动员,推进理念创新是开展“授权提效、送推服务”活动的基础。县局在全面启动“授权提效、送推服务”项目前,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层层召开专题会议、召集多个层面的座谈会、组织广泛讨论,引导广大干部转变理念,进一步统一思想。专门召开了动员大会,使广大干部认识到“授权提效、送推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为顺利实施“授权提效、送推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3.全面加强业务培训,深入进行调研是开展“授权提效、送推服务”活动的关键。在正式上线前,县局组织了业务和操作培训,并进行现场指导,提高了干部的操作水平。县局开展专题调研,了解工作的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发布工作通报,不断总结经验,保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4.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是开展“授权提效、送推服务”活动的助推器。县局多次向市局和县政府专题汇报“授权提效、送推服务”工作的开展情况,得到了各方面的充分肯定。通过网站、通告、座谈会等形式向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开展广泛宣传报道。“授权提效、送推服务”工作相继在松阳电视台、《松阳信息》和《上周要情》进行了报道,得到了县领导、有关部门和纳税人的普遍认可。为进一步推进“授权提效、送推服务”工作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景宁“设岗定分”定出干部效能管理新路子
景宁县效能办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全面完善,社会转型不断加速,思想观念日趋多元,人民群众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工作作风和工作效能提出更高的要求。顺应新形势下的群众呼声,各级党委、政府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我们也应该清醒得看到,政策执行“中梗阻”、工作推进“慢半拍”、干部“庸懒散”、退居二线人员“有岗无责”等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把效能建设不断推向纵深,已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亟需思考的重大课题。景宁在总结以往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切实加大干部“治庸治懒”力度,以“任务明白、干的明白、评的明白”为切入点,大力推行“设岗定分”绩效考核做法,为干部效能管理积极探索出一条具有景宁特点、基层特色新路子。
一、主要做法
1.科学设定岗位。年初,各单位根据“三定方案”确定的工作职责,县委、县政府年度工作重点,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召开班子会和全体干部大会研究岗位设定事宜。依据每项工作任务难易程度、完成时限等情况,结合单位中层以下干部人数,大胆打破传统工作岗位设置格局,科学设定工作任务岗位,做到事事到岗、人人有岗。同时,增设效能监督岗,确定专职工作人员。
2.合理确定分值。按照“工作量化”的原则,每个工作任务岗位都制定出详细的工作职责与工作目标要求。业务性较强的岗位主要依据工作量和难易程度来确定分值,服务性岗位主要依据服务态度和工作繁琐度来确定分值。每个岗位分值尽量做到不同,中层岗位分值高一些,普通岗位分值低一些。同时,岗位分值确定后充分进行意见征求,广泛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
3.双向择定人员。每位干部根据自身的特长、能力来认领工作岗位,做到因岗定人,人尽其才。多人认领同一岗位时,采用竞争机制,择优聘用。无人认领的岗位实行个人意愿与组织确定相结合,根据岗位需要来定人。同时,一人也可认领多个岗位,只要群众认可,即可上岗。
4.据岗细定制度。全县制定出台《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效能问责实施办法》,各单位制定具体的年度“设岗定分”管理绩效管理办法。通过完善干部考勤考核制度,认真执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全面落实销号制、评判制、问责制等工作效能制度,提高干部的责任意识。在此基础上,效能监督岗对干部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同时,帮助干部解决工作中的困难。
5.明确核定奖惩。年终,由单位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对照效能监督岗监督情况和工作岗位定分情况核算出干部的年度总得分,并公示。对未能按“设岗定分”要求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工作人员,依据《景宁畲族自治县机关效能问责实施办法》进行问责。考核结果直接与绩效工资、年终奖金、评优评先、干部推荐挂钩。
二、基本成效
1.干部的工作能动性得到很大激发。“设岗定分”就像开“岗位超市”,给大家创造了选择岗位的机会,充分挖掘干部潜力,让有能力的干部敢于向困难挑战,起到“人尽其才”的作用。同时,也让慵懒者日子难混,无能者主动腾位。
如沙湾镇毛山头村,由于自然条件差,村级组织能力弱,康庄工程政策处理任务重,以前谁都不大愿意去。今年镇党委研究将毛山头村驻村干部岗位设置为120分,比一般的驻村干部岗位高出二三十分。立即就有4位干部报名认领毛山头村驻村干部岗位。这一举措激发了驻村干部的工作活力,不仅使毛山头村的康庄公路建设政策处理难的问题得以破解,更是全面推进了该村一系列老大难工作顺利开展。
2.干部的工作效能得到很大提高。“设岗定分”,将干部的工作透明化,每项工作难易、轻重清清楚楚。干部工作起来,觉得实在。同时,通过落实销号制、评判制、问责制,干部的责任心,工作任务完成的质量和时效性都有了很大提高。
如今年全县19个重点项目,由于及时建立了完善的工作效能台帐,对项目推进过程进行及时有效的跟踪,对出现的问题实行“滚动推进、挂牌销号”,对涉及难点问题限时督办。通过“设岗定分”工作,要确保今年新开工的8个重点项目全部如期开工,11个续建项目顺利施工。
3.干部的工作作风得到很大转变。“设岗定分”以效能问责为保障,促使每位干部心系民生、牢记使命,真心实意地把事情办好,保证工作做到让领导认可、群众满意,这就能够使惠民措施一项一项地落地生根,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好处,有效改进干部工作作风。
如国土局发现英川国土所一个办理件未销号,经查,仅是一个简单的土地使用证变更办理程序,15个工作日内要办理,但工作人员却以缺材料为由拖了4个多月,调查后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效能问责,给予英川国土所所长刘明书面效能告诫。
4.干部的绩效管理水平得到很大提升。“设岗定分”让干部“干得明白、绩效明白和奖惩明白”,有效解决工作推诿扯皮,成绩难比较,奖惩结果有争议等问题,促使干部之间形成良性竞争关系。干部绩效考核结果也为干部选拔任用、交流轮岗、监督惩处建立了“成绩档案库”,让一些干部脱颖而出,加快了干部的成长。
职能部门打太极 群众利益无人理
——丽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单位效能问题剖析
丽水市效能办
一、案由
2008年3月21日,市绿园禽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打电话给市环保局询问水质检测事宜,得悉此事不属环保部门受理范围。她即委托该公司质量部经理办理此事。
3月21日该经理致电市疾控中心,接电话为中心应急科科长吴某某。吴某某告知可以送水样到市疾控中心检测,并告知其采样需与市疾控中心莲都分中心联系。3月24日上午,该经理与市疾控中心莲都分中心2211617联系,副主任石某某接电话。石某某在提出让其自行采样送检。该经理认为自已采样送检缺乏公信力,石某某答复,采样送检由莲都区爱卫办负责。该经理与莲都区爱卫办联系,其编外工作人员金某答复,水阁街道不是他们的管辖范围,表示不能办理;该经理再次联系石某某,说明莲都区爱卫办意见,石某某又告知与市中心医院水阁分院联系,可由他们采样送检。该经理与市中心医院水阁分院联系,没有人接电话,遂与市中心医院办公室联系,办公室工作人员答复他们没有权力取水样,问一下市环保局。该经理与市环保局联系,工作人员要他打市环保局12369投诉电话,该局编外工作人员杨某某受理后答复找莲都区卫生局。该经理与莲都区卫生局联系,工作人员朱某某告知其找市疾控中心。
经查,农村饮用水安全监测工作,属卫生部门工作职责,具体由市疾控中心负责检测,区卫生局(爱卫办)、市中心医院水阁卫生院等部门配合。市疾控中心、莲都区爱卫办、市中心医院水阁卫生院等单位存在不同程度的效能问题,市效能办对此进行了严肃处理:责令市卫生局和莲都区效能办追究市疾控中心、区爱卫办、市中心医院水阁卫生院等单位责任,对单位负责人口头效能告诫,对工作人员吴某某、石某某、金某、朱某某等书面效能告诫;对此事件予以通报批评,并进行媒体爆光;卫生部门认真分析查找此事的原因,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二、剖析
一个企业为要求水质抽检情况打了十多个电话兜了一大圈回到起点,仍然无着落,之所以会发生以上问题,究其原因:
一是工作制度不完善、职责落实不到位。其一,卫生部门对水阁开发区饮用水监测分工和职责履行不到位。虽然水阁开发区饮用水监测一直由水阁卫生院采样送检、市疾控中心检测,但在2007年和2008年市疾控中心和区爱卫办都没有明确安排水阁开发区饮用水监测工作任务,市疾控中心也没有指定专人负责这项工作;其二,市疾控中心、区爱卫办和市中心医院水阁卫生院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没有公开统一的便民服务电话,没有制定便民服务投诉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工作人员接受咨询后,没有记录台帐,没有处理意见。其三,水阁卫生院内部管理不规范,上班时间没有人值班,导致不能及时受理。
二是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未能全面掌握水质监测的职责分工和采样流程。水阁开发区农村饮用水监测工作一直由水阁卫生院负责采样送检、市疾控中心检测,但工作人员吴某某、石某某不知情,不能一次性告知。同时,卫生行政部门对分散式供水水质抽样检测有明确要求,市疾控中心除提供服务收费检测外,可根据疾病监测工作需要实施检测,即可直接通知水阁卫生院采样,而吴某某、石某某对水质监测职责分工缺少了解。2007年1月22日市府办会议纪要确定,水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业务管理、监督指导、目标考核等工作由市卫生局委托莲都区管理;2008年2月区爱卫办承担丽水市本级国债项目水样监测,即丽水市水阁4个点6个样点任务,工作人员金某、朱某某却不知情,回答水阁不属于他们管辖范围。
三是工作人员服务水平不高,责任心不强。工作人员吴某某、石某某、金某、朱某某等既没有一个人详细询问对方反映问题的时间、地点、原因及要求等基本要素,又没有作记录或向其领导反映,对反映人打了这么多电话没有引起重视,不能主动提出服务,偏面理解水质检测职能分工,把采样检测职责截然分开,疾控中心负责水质检测技术服务,采样送检由区爱卫办或水阁卫生院负责。任何一个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只有做到先受理,主动与相关单位联系,问题就能及时圆满解决。
三、启示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管用的措施,扎实开展效能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在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多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做到主动服务、热忱服务、耐心服务,为我市深入实施“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战略提供坚强的服务保障。
二、加强学习,强化责任。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正反典型专题学习,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纪律法制教育,努力增强思想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将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效能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优化我市经济发展软环境,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
三、完善制度,转变作风。要进一步加强行政管理,理清工作职能,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政行为。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办事承诺制、岗位责任制、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考核制度和监督保障制度。要明确工作责职和办事流程,把职责和任务落实到具体科室和人员,公布便民服务电话和便民措施,方便群众办事,实行“阳光”政务。创新效能建设工作机制,切实把效能建设落实在具体工作中,把优质服务建立在科学规范的管理之上,把严格管理寓于便捷周到的服务之中,促进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的提升。
四、加强督查,严肃纪律。要经常性开展效能监察,认真查找有无三种现象:一是不作为,存在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二是慢作为,工作作风漂浮、效率低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等。存在“门难进、人难找、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群众来办事,一问三不知,应该办的事一推再推;三是乱作为,办事不讲原则,存在“吃、拿、卡、要”,不给发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对以上效能问题的投诉举报,必须及时予以查处,按照规定严格责任追究,做到令行禁止,确保政令畅通,切实解决效能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
——莲都区建设分局驾驶员私驾公车案例剖析
莲都区效能办
一、事件经过
2010年7月4日晚,莲都区建设分局下属建设稽查执法大队驾驶员周某私驾公车浙K50023拒绝交警检查,并拖带一名交警受伤后逃逸。事件发生后,在社会上引起普遍反响。《处州晚报》就此事作了专门报道,丽水信息港论坛也出现关于此事的帖子,并有大量网友跟帖评论,造成了较坏的负面影响。
经查,7月1日、2日(星期四、星期五),莲都区建设分局负责车牌号为浙K50023轿车的局专职驾驶员因事请假。局办公室向下属建设稽查执法大队借用驾驶员周某。7月2日下午,周某将车停在指定停车点后,到分局办公室交还车钥匙,局办主任不在。经联系,该主任要求周某暂时保管车钥匙,星期一再交还给他。7月4日(星期日)下午,周某图方便将浙K50023车从停车位开出,并带上一名朋友在市区一家大排档吃饭。期间,周某喝了两瓶啤酒。晚上8时许,周某吃完饭驾车送一名朋友去沃尔玛超市,行至宇雷路和丽青路交叉路口,遇到交警查酒驾。车子被两名交警拦下后,一名交警伸手放在车窗上要求周某接受检查。由于喝了酒,又驾着公车,周某当时很紧张,就踩了油门向前开,并一边开一边将车窗关上。上前要求检查的这名交警立即被车拖带翻滚在地受伤。周某见此情景十分慌张,便驾车逃逸。事后,周某于当晚在张俊杰陪同下到岩泉派出所自首。目前,周某已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妨碍公务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市看守所。
事件发生后,莲都区纪委监察局及时介入对此事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并责令区建设分局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全区召开了各单位办公室主任会议,对公车管理进行了再强调。在迅速、妥善处理好“7·4”事件的同时,区建设分局也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二、存在问题
根据调查,莲都区建设分局对公车疏于管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长期占用下属单位的车辆。经查,该局机关统一调度的三辆车中浙K50023、浙K00876两车是由其下属的丽水市村庄规划建筑设计室购买。且这两车的运行、人员费用也在设计室开支。
(二)公车定点停放执行不到位。该局机关统一调度的三辆车中只有浙K00021这辆车向区纪委作了定点停放的备案,其他两辆浙K50023、浙K00876没有报备案,长期处于区纪委监察局监管之外。
(三)上级关于公车管理的文件精神传达贯彻不到位。通过调阅会议记录本及调查了解,该局今年以来只开过4次班子会议和1次干部大会,但都没有传达上级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别是今年上半年,区委办(2010)5号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车管理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公车的通知》后,该局没有引起重视,没有将有关精神传达贯彻到位,而且对4月份全区公车定点停放检查中指出的问题没有落实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几点启示
一要深刻认识违规使用和驾驶公车的危害性。公车问题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群众对公车私用和公车不守交通规则现象多有议论。纪检监察机关一直强调要加强公车管理,并多次组织明查暗访,也曝光和处理了一些人,但总还是有一些单位和个人置制度和纪律于不顾,以为违规公车使用只是无伤大雅的小节,殊不知这些违规行为会带来违反法律、影响机关形象的严重后果。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有关规定,非公务活动不得使用公车。要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管理,自觉遵守公车管理规定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二要不折不扣地将有关公车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执行到位,努力从制度层面规范和完善公车管理。公车使用要建立日常管理台帐,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要引进科技手段加强公车管理,市直和莲都区一些部门在公车上安装了GPS定位系统,实现了公车即时定位和轨迹追踪,有效地杜绝了违规使用公车的现象,值得推广。要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依规处理违规使用和驾驶公车的行为。
三要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制度的执行力。制度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是机关作风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加强制度执行力建设。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对本地、本部门以往建立的各种制度进行认真的清理和完善,建立健全机关日常管理的制度体系,严格制度的执行和责任追究,并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制度教育,使机关管理的各项制度真正落实到位。
莫让人情凌驾于职权之上
——龙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原副所长滥用职权案例剖析
龙泉市效能办
一、案由
龙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原副所长林某多次身着制服,亮明身份,明确要求城区及一些乡镇餐馆使用其朋友生产的消毒餐具。此外,还代表朋友直接与现有两家经营消毒餐具的企业主进行转让谈判,要求低价转让经营权。龙泉市纪委(监察局)对该事件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事实,责令卫生局免去林某卫生监督所副所长职务,并将其调离执法岗位。这是一起典型的执法部门中层干部滥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纪事件,损害了政府机关形象,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
二、剖析
一个负有市场监管职责的中层干部为所谓友情所左右,因私而废公,滥用职权,造成恶劣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
(一)思想松懈,认识缺位。发生这样的事件,最根本原因是其淡薄了执法为民观念,思想道德滑坡,没解决好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管理、为谁服务的问题。而心存侥幸,简单认为不贪污不受贿,如此一件“照顾”性质的“小事”无关紧要,却没有正确认识“小事”的危害性及其所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损害了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形象。
(二)情法不分,无视法纪。没有摆正“情理”和“法纪”的位置关系,是该事件发生的直接原因。为了朋友之情,林某将个人感情凌驾于党纪国法之上,为私“情”而乱了底线,越了红线,忘了宗旨,伤了群众,将手中的职权异化为个人谋取私利的工具,走上违纪之路,得到了沉痛的教训。现实生活中,少数党员干部因血缘圈、工作圈、生活圈、老乡圈等导致违纪违法事件时有发生,我们必须引以为诫,正确处理“情理”和“法纪”的关系,始终做到“法”在心中,“严”字当头,把个人情感置于法纪、制度、道德的约束之下。
(三)机制不全,监管不力。林某作为执法部门的中层干部,处于权利集中的执法关键岗位,直接接触群众、企业,发生这样的违纪事件,说明部门单位对执法干部管理还不够严格,管理机制还不够健全,监督还不够有力,尤其是对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还存在诸多薄弱环节,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为其提供制造了滥用权力和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空间。
三、启示
(一)必须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为民执政思想。要按照“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牢固树立“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不拿官场当市场,不拿权力当交易,不以私情废公事,不拿原则当私情。当前,要突出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广大干部定好位、不错位,尽好责、不失职,坚决纠正和克服干部服务意识淡薄和个人利益至上的问题,自觉把心思聚焦到为民谋福祉上,把精力集中到为民求发展上,真正做到掌权为公、执法为民。
(二)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权利制衡长效机制。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必须把建立和完善干部的管理和约束机制作为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当前,要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针对部门存在的问题,找准制度上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着力完善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制约机制,落实“治庸问效、治懒问责、治贪问廉”的“三治三问”机制,加快推进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排查机制建设,探索实行重点部门、重点岗位中层干部定期交流机制等,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三)必须加强权利监督,防范权力运行失控缺管。充分发挥职能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加强和完善对领导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积极探索干部八小时外监督工作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社交圈”、“生活圈”的监督,使每一名干部的公务行为都处于组织、群众的监督之下得以规范运行。要严肃执行纪律,对干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严肃查处,对无视党纪国法、顶风违纪的行为,要依法严惩,确保权力的正确行使。
中饱私囊酿苦果
——青田县木材检查站窝案剖析
青田县效能办
一、案由
青田县木材检查站隶属该县林业局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该检查站在检查运输木材车辆过程中经常会查到木材运输车辆超限运输,即实际运输的木材立方数超过准运证核准立方数。按照规定检查人员须根据《浙江省森林法管理条例》对车辆进行处罚,每超1方杉木罚款400到500元,每超1方松木罚款300到400元。从2004年开始,一些木材老板在运输木材车辆超方被查时,都要求少罚款,可以另外给检查人员现金。该检查站逐渐形成不成文惯例,即按每车200元收取罚款,所收罚款的二分之一开发票给木材老板,余下的一半罚款由当班人员下班前在办公室里平分。该木材检查站共有15名工作人员,其中有12人在案发后因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处主刑,1人被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共受贿总额有40余万元,造成1000多万元育林资金的流失,严重影响森林资源的有效保护。
二、分析
作为“林海卫士”的木材检查员蜕变成了“木材蛀虫”,一个单位的十二名工作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这在当地引起了不小的震动。那么,这个集体究竟是为什么会一点一点腐烂掉的呢?
1.个人私欲膨胀的“扭曲心态”导致理想信念发生动摇。市场经济条件下一些追求物欲、金钱至上的不良思潮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们的人生观、价值观。青田是著名侨乡,人们的思想观念受西方价值观的影响较大,拜金主义、享乐主义也冲击着侨乡党员干部的价值观念,为人处事爱讲面子,比阔气,容易形成简单地以财富来衡量人生价值与地位的价值取向。有少数干部在追求自身价值时,迷失自我,不择手段地追求经济利益,甚至不惜以身试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淡化,理想信念动摇。
2.忽视政治理论和党纪国法学习,少数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从检查站干部的沉痛忏悔中可以发现,尽管他们走向违纪违法的轨迹有所不同,但有一点几乎是一致的,那就是忽视学习党纪法规。他们平时热衷于交际应酬,沉溺于灯红酒绿,以致无暇顾及学习,法纪观念淡薄。有的甚至成了法盲,从而在思想上为违纪违法埋下伏笔。
3.少数干部自律意识不强,难以抵挡不法分子的诱惑。这些拥有综合执法权和行政审批权的职能部门和基层站所的工作人员,他们直接面对企事业单位和办事群众行使公权,又拥有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范围和幅度内自由裁量权,也使他们容易成为不法分子的行贿对象。少数工作人员抵挡不住诱惑,成为不法经营者攫取非法利润的工具。在金钱这一“粘合剂”的作用下,行贿、受贿双方构成了既得利益群体,行、受贿双方心照不宣,各怀鬼胎,按约定给付“回扣”成为“潜规则”。
4.体制机制缺陷和监管乏力,客观上给腐败分子以可乘之机。当前,我们的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制度落实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在这个案件中,首先是对木材检查员的监管制度不健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没有法定参照依据,自由裁量权“自由度”过大,很容易导致执法腐败。二是现有的管理监督机制执行乏力。在一些监管制度只是挂在墙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三、启示
1.加强学习,筑牢防线,使干部不想腐败
古语说“物必自腐,而后虫生”,干部的堕落,都是从自身思想蜕变开始的。为此,广大党员干部要增强学习意识,在自己思想上筑起拒腐防变的坚固堤坝。一是加强党性锻炼。通过经常性的政治理论学习,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政治立场、培养良好的政治品质,增强政治辨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二是学习党纪国法。结合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党纪处分条例》等重要的党内条规和《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不断增强法纪观念,把遵纪守法、依法办事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最基本要求和最基本职责,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做到“高效做事,规范用权,清廉为民”。三是培养健康情趣。健康的生活情趣不仅能怡情养性,更能提高道德修养。党员干部要特别注重培养八小时之外的健康情趣,摆脱低级趣味,还要慎重对待朋友交往。所以,党员干部要牢记这个教诲,谨慎择友,把握分寸,保持距离,坚持原则,守住底线,清廉从政。
2.健全制度,加强监督,使干部不能腐败
依靠制度惩治和预防腐败,是依法治国的重要体现,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必须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堵塞可能滋生腐败现象的体制机制漏洞,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制度化水平。当前,一是深入贯彻落实《惩防体系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二是探索建立廉政风险筛查预警机制,开展对权力运行过程的风险管理,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
实践证明,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长期以来,消极腐败现象之所以能乘隙而生,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监督机制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大,从而致使某些党员干部视党纪国法为“摆设”。对此,一是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继续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加强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监管,做到查审分离、查处分离、罚缴分离。二是认真落实行政问责制,重点对不作为、乱作为、重特大责任事故等问题进行责任追究。三是强化制度执行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把握跟踪监督、严格考核等关键环节,积极推进,严格执行,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有效提升制度执行力。
3.严肃查处,以儆效尤,使干部不敢腐败
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一是加强信访举报、矛盾纠纷排查、应急处置等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进一步加大纠风工作力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综合治理”的方针,采取有力措施,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重点,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三是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影响和妨害科学发展的案件,严肃查处重点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切实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以反腐败的实际成果取信于民,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心生畏惧、自我收敛。
一起违法建筑案件的背后
——云和县国土资源局一中层干部渎职案例剖析
云和县效能办
一、案由
2007年,蓝某某欲在原53省道沈岸湾废弃公路上建造一幢房屋并出售以赚钱,但由于蓝某某非沈岸村户籍,且该位置位于53省道旁,不符合建房审批要求。为此,蓝某某与云坛乡5位村民商量,冒用上述村民名义提出申请,通过了县公路管理段和县国土局的审批,于同年7月顺利建成三层半的建筑,建筑面积约为1817.97平方米,非法占用土地1168.95平方米。
依据上述事实,县纪委对县国土局和县公路管理段进行了严肃批评,并责令其整改。2008年12月,云和县依法没收了蓝某某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新建房屋和其他设施。该没收房产经估价成本价为人民币198.5万元。同时,在查处该案件过程中,发现原云和县国土资源局信访科科长兼国土资源大队长吴某某存在严重失职、渎职,收受贿赂,滥用职权行为。2009年8月20日,云和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批准占用土地罪,判处吴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二、分析
当前,违法建筑是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个突出问题,也是一个久治不愈的顽疾。在这个问题的背后,是一些干部不能正确行使职权,甚至失职渎职,究其原因主要有四:
一是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淡薄,失职渎职,收受贿赂,存在严重违纪行为。蓝某某为了达到审批建房目的,多次送给吴某某现金、购物卡和烟酒共计价值1.7万元。为此,吴某某明知该建房用地不属于农村私人建房审批范围,并且事先知道蓝某某冒用他人名义审批等情况下,徇私情、谋私利,主动为蓝某某“出谋划策”,将该建房申请上报县国土局会审,并在县国土局会审时隐瞒了蓝某某冒用他人名义审批的事实,使其顺利通过审批,严重违反了党纪国法,破坏了社会和谐,影响了政府形像。
二是一些部门作风飘浮,审批把关不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仍有发生。县公路段仅仅凭借沈岸村村委的一纸申请,未对该情况进行认真审核的基础上,就违规做出了同意置换的证明。而县国土局则以公路部门已经同意的理由,最终通过建房申请。体现出一些部门作风飘浮,工作作风不踏实,对审批事项前期调查摸底不实,对审批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缺乏必要的了解和论证。一些部门在行政审批过程中,只批不审、审而不严,人情证、关系证等老问题依然存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现象仍有发生。
三是部门间沟通协调不够,推诿扯皮等现象依然存在。县国土局与县公路管理段之间未做任何沟通,一些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往往从部门利益、局部利益出发,有利的事情抢着干,无利的事情不愿干。对涉及多个部门的事情,相互协调配合意识不强,尤其在出现部门利益冲突、职能交叉时,更是相互推诿扯皮。
四是监管流于形式,对监管对象以及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管不力。少数执法部门监管不力,对群众的举报置之不理,巡查搞形式、走过场,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个别部门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监督流于形式,对人、权、责疏于监管,导致本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法犯罪。
三、启示
一是加强宣传,进一步强化政策教育。要认真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向群众大力宣传国家土地政策和法律法规,使群众真正了解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要强化对党员干部的勤政廉政教育,重点要教育广大干部尤其是执法者要正确对待手中的权力,引导他们树立权力意味着责任和辛劳,掌权就要为人民谋利益、做奉献的信念,切实履行好法定职责。
二是密切配合,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形成“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重视,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参与、统一指挥、统一行动”的工作格局,实现部门联动、互相协调、共同推进。同时借助审计、新闻舆论、信访、法制等部门的力量,尽可能地调动相关职能部门的积极性,共同管好土地,学会借力和打“组合拳”。对政府工作人员涉及违法违规等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提前介入,及时追究责任人员,做到有效制止和预防。
三是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要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完善规章制度。要尽快明确各监管机构的任务,协调好与相关职能部门的关系,既不能混淆各自的职责、互相替代,又要互帮互助、协调合作,形成监督合力。针对有关部门因职能上的交叉,存在职权不清晰的情况,我们应及时建议县政府进一步明确对各部门的职能,规定凡属于不符合城市规划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并牵头组织处理;凡不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国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并牵头组织处理。从而建立起“职责分明、任务明确、合作有序、共同查处”的监管机制。同时,还需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各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各处的职责开展工作,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四是加强监督,进一步强化落实“三早”。“三早”即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各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大对土地违法的监管,要抓好提前监督,努力做到在萌芽阶段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发现得越迟,查处难度就越大,执法过程中引起的不和谐因素也越多。对一个农民来讲,一幢房屋可能就是其一辈子的财产,拆除就意为着可能重新返贫;对非法占地行为的处理,往往给国家、社会以及当事人造成无可挽回的经济损失。相关职能机构要加大作风建设力度,一旦发现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甚至是失职、渎职的,坚决从严从重处理。
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大讨论典型材料之二十一 |
村长夫人变脸低保老太
——庆元乡村干部合谋骗取低保金案剖析
庆元县效能办
一、案由
2008年6月,官塘村委会主任胡某以帮其儿子在杭州读大学享受优惠政策为由,找到私交较好的官塘乡民政助理员范某,要求范某将自己的妻子吴某顶替七旬老人徐某作为低保对象上报县民政局。范某经胡某多次要求,碍于情面,置有关工作纪律、制度、职责于不顾,在官塘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徐某(保障人口2人,户主徐某及其儿子)为低保对象后,弄虚作假,擅自更改集体的决定,私下将徐某更换为吴某(保障人口2人,户主吴某及其儿子)上报县民政局。范某在发放官塘乡2008年度第三季度低保金时,让吴某在发放清单上填写"徐某"的名字领取了2008年度第三季度低保金人民币480元、2008年度第四季度低保金、春节慰问、物价补贴等计人民币920元以及2009年第一季度低保金人民币480元。七旬老人徐某则未能依法享受低保金和相关惠民政策。案发后,该乡民政助理员范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有关部门责令该村干部返还非法领取的低保金,并终止其享受低保及一切相关惠民政策。
二、分析
城乡低保政策本是党和政府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重要惠民举措,庆元县这起乡村干部合谋骗取低保的案例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一个把握政策的基层干部沦为骗保的枪手,究其原因,主要是:
1.放松政治理论学习,价值观利益观发生偏离。部分基层党员干部由于长期不重视政治理论学习,放松了主观世界改造,在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下,背弃了理想信念,导致价值观和利益观发生偏离。受人情化和关系网的影响,不能正确对待自已、对待组织、对待群众,“情面难却”成为其思想和行为中不可或缺的决定因素。久而久之,在这种心理驱动下便会丧失心理防线,逐步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
2.忽视了党的宗旨,权力观发生错位。作为执政党,每位党员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的权力,经常要面对如何看待和使用权力的问题,大到决定一项政策的出台,小到处理一个日常事务,总会有诸多因素影响到行为的公正。该案中的民政助理工作是负责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民主政治权益的,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本应为民分忧、为民解愁,然而在该案中范某却完全忘记了党的宗旨,没能正确认识手中权力的性质,亵渎了人民赋予的职权。
3.法纪观念淡薄,依法履职不到位。通过对此案件的分析发现,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当前基层党员干部存在法纪意识淡薄,政策观念不强、法律法规知识一知半解等情况。有的基层党员干部对廉洁自律要求和党纪条规不学、不知,犯了错误后才知道违反了条规。个别干部甚至奉行“有权不用,过期作废”的信条,总认为纪律是“软约束”,只要不犯法,犯点“小纪律”,有点小毛病,算不了什么。事实证明,这种观点是极其错误的、有害的!
4.制度执行不严,管理监督不力。从所查办的该案件看,救济对象和救济标准不公开、不透明是造成该乡民政助理员冒名顶替成功的重要原因。近年来,尽管各行政村都制订了《村务公开制度》、《村民代表议事制度》等相关的规章制度,但仍存在村务公开内容不规范,重点内容不详细、不具体等情况。此外,大多数群众缺乏民主意识和法制意识,不懂得如何使用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相关单位对基层工作缺乏规范化的管理机制,给心存私利的基层党员干部留下了违纪空间。
三、启示
1.加强思想教育,用坚强的党性助推基层作风建设。党员干部坚强的党性,是落实各项党政方针政策的内在动力。党性即要靠党员干部自身去修养,也要靠组织的持续教育来培养。为此,要注重教育的持续性,对理想信念,宗旨观念,纪律条规,优良作风,必须坚持不懈进行灌输教育;要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开展各种岗位教育,注重根据党员干部思想实际解决个性问题;要提高教育的有效性,坚持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相结合,真正使受教育者身临其境,心灵震撼。要通过教育逐步形成一种文化,用健康向上的、先进的廉政勤政文化占领思想“阵地”,使党员干部无时无刻不受到廉政勤政的文化影响,无时无刻不受到廉政勤政的文化熏陶。
2.不断完善制度,用高效规范来提升基层作风建设。加强作风建设,必须有完善的制度作保障。当前,各类制度应当讲是比较健全的,但在当前制度建设中还存在着一些适用、适时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必须不断研究基层工作新情况新问题,逐步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决策制度、执行制度和监督制度。在完善制度中重点是推行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这是保证权力正确行使,杜绝暗箱操作、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要以公开透明为核心,以实现有效监督为目的,把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战略任务抓紧抓好,通过持续完善改进制度,形成有利于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的制度环境。
3.加大监管力度,用执纪惩诫激励基层作风转变。监管惩诫是堵塞漏洞,使各级党员干部绷紧作风建设这根弦的重要手段。加强基层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必须以落实各项制度为重点,加强监督管理,治理突出问题。上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层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要高度重视对解决民生、促进基层民主、优化公共服务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对于那些在党风党纪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的,要坚决进行处理,严格追究相应责任。同时加强源头防范,对有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要早打招呼、早作提醒,尽量使我们的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大讨论典型材料之二十二 |
惠民项目缘何遭遇“中梗阻”
——缙云县大洋镇土地开发项目“审批难”案例剖析
缙云县效能办
一、案由
大洋镇是缙云县林地最多、也是最偏远的乡镇,土地开发是该镇近年来的一项重点工作。2008年8月,大洋镇西峰村准备搞土地开发项目,其中第一环节就是要争取林木砍伐指标。大洋镇政府多次找当地林业站协商,林业站均以没有林木砍伐指标为借口表示无法办理审批手续。3个多月后,一群众向大洋镇领导建议,让大洋镇林业站站长金伟国在该项目中搭点股,就可以争取到林木砍伐指标。大洋镇领导迫于无奈,同意金伟国在土地开发项目中搭股,金伟国欣然接受,并表示自己会尽快办下林木砍伐指标。没过几天,金伟国就从林业局拿来了500立方的林木砍伐指标。土地开发项目的第二环节就是办理林地占用许可,由林业局林政科审核批准。林政科科长麻耀强以有信访反映为由,不予办理。直到2009年底,大洋镇领导无奈向林业站长金伟国表示,该镇西峰村、漕头村、前村、黄金村四个土地开发项目的审批事宜请其代为疏通,需要开支可向镇政府报销或者待项目审批后由镇政府拔一些钱给林业站。经过金伟国疏通,过了二十几天,除一个项目因涉及滥砍林木未结案等原因没有通过审批外,其余项目陆续通过审核,林地占用许可也得到了批准。金伟国先后向大洋镇报销餐费3000多元和加油卡8000元,其中5000元加油卡给了林政科长麻耀强,金伟国自己拿了3000元加油卡。目前,经群众举报,缙云县纪委对大洋镇土地开发项目中林业系统“拖而不办”事件进行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审理当中。
二、分析
上述案件反映了基层站所在项目审批中存在的较为严重的“中梗阻”现象,其成因主要有三。
一是基层站所服务基层意识弱化。少数基层站所把履行职责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认为是对当地政府、当地群众的恩惠,“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才办事”的思想比较严重,有的甚至给了好处乱办事,为当地政府“办事”也敢要好处,其胆大包天可见一斑。
二是当地政府对基层站所的胆大妄为采取包容态度,本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息事宁人的态度,遇困难不走正常疏通渠道,不及时向其主管部门反映,而是采取普通群众的一贯做法,给基层站所好处让其帮自己办事,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基层站所的嚣张气焰。
三是主管部门对基层站所疏于监管,乡镇政府与主管部门之间缺乏沟通,对基层站所监管缺少有效的载体和平台,基层站所管理处于两空境地。这个案件的发生,足以说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的严峻性,也严重损害了政府和机关形象,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
三、启示
在今年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中,缙云林业局非常重视,通过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走访调查,发现并查实了大洋镇林业站原站长金伟国、林业局林政科原科长麻耀强在涉林项目审批中效率不高、吃拿卡要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的“中梗阻”问题。林业局及时对金伟国、麻耀强两人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并召开系统会议进行通报,在全系统内进行整改。
一是强化教育。在林业系统内开展机关效能建设专题教育,邀请县纪委领导作专题廉政讲座,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每周给全系统干部职工发送林业廉政效能建设信息,给大家经常性的提醒,起到警示作用。
二是完善制度。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制定《缙云县林业局廉政风险问责制度(试行)》,加强关键岗位的风险排查,严防林业干部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是加强监管。局纪委组织人员,对全系统的效能建设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加大监察力度,对违反效能建设的单位,追查单位负责人责任。同时召开了行风监督员座谈会,接受社会监督。县纪委针对基层站所的机关效能建设问题,把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管理与监督作为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点之一,作为“效能监察进机关”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探索建立服务对象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制度、基层站所向所在乡镇党委和服务对象述职述廉制度,加强对基层站所的监督和管理。同时以“快、优、亲、公、廉”为基本要求(快就是办事高效快捷、优就是服务优质规范、亲就是作风亲民务实、公就是办事严明公正、廉就是工作廉洁自律),深化满意基层站所创建工作,组织开展“十佳基层站所”评选活动,促进基层站所工作作风的优化。
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大讨论典型材料之二十三 |
好环境需要好作风和好服务
——遂昌县“燃气事件”剖析
遂昌县效能办
一、案由
遂昌县原来仅有一家燃气经营企业,燃气价格比周边县市高,群众反响非常强烈。2005年,该县结合先进性教育活动,引进大巧燃气公司,打破了燃气垄断经营的局面,液化气价格在当时从83元降到65元左右,为群众带来实惠,受到群众欢迎。
2009年,按照“十小整治”的工作要求,该县对全县液化气供应点进行整治和重新进行行政许可。大巧燃气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县建设局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但历时一年多始终未能办理。后经县府办、效能办多次教育和协调,县建设局仍死抠条规并以种种理由推托,致使大巧燃气公司无法顺利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该县燃气行业形成新的行业垄断,群众反响强烈,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
遂昌县委、县政府对该事件高度重视,责令县建设局进行自查和整改,并对责任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分别免去分管局领导和业务科长职务。2010年1-3月,以“燃气事件”为典型,在全县开展了“软环境建设”大讨论活动,除督促县建设局依法依规为大巧燃气公司办理液化气经营许可证外,为进一步鼓励竞争和打破垄断,从外地新引进一家燃气企业,促使燃气价格从105元降到83元左右。通过大讨论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的发展意识和环境意识,解决了一批影响软环境建设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优化了发展环境。
二、分析
打破燃气行业垄断,降低燃气价格,是符合市场经济调节规律,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需要。然而县建设局在历时一年多时间里未能给大巧燃气公司重新办理许可证,使燃气市场又倒退到垄断经营格局,该局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1.执法理念偏差。在“燃气事件”中,县建设局缺乏正确的执法理念,没有真正树立执法为民意识,在执法过程中死抠条规,照搬条条本本,机械理解政策条文,教条式执法,管死的办法多、促活的办法少。执法的效果不好,没有考虑执法的综合社会效应。
2.存在执法不公。2009年我县开展液化气“整规”活动,然而遂昌县建设局在审批过程中,存在不同企业不同标准的现象,对新引进企业有刁难、设置障碍的行为。
3.服务意识淡薄。当企业办证碰到困难时,县建设局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没有做到想企业所想,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排忧解难。审批过程效率低下,办事程序不符合要求。工作中有畏难思想,怕承担责任,没有在责任面前靠前一步,而是过多的考虑如何使自己少承担责任。
三、启示
当前,遂昌处于全面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的关键时期,全县上下必须提升理念,强化服务,改进工作作风,为建设“长三角”休闲旅游名城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1.提升理念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前提。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优化环境首先必须提升干部的理念。一是强化干部教育,加强干部政治思想教育,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不断增强法纪观念,真正做到公正执法。二是提升业务素质,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干部真正成为本系统、本岗位的行家里手。三是提升执法理念,牢固树立“执法就是为民”的理念,做到科学执法、合理执法,以群众满意作为衡量工作的第一标准,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2.强化服务是优化发展环境的关键。良好的发展环境源于优质的服务,体现在机关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每一件具体工作中。一是创新服务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制度体系,实现以制度管事、管人。二是优化服务方式,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深刻认识监管就是服务,坚决防止严格监管就死抠条规,强化服务就放松监管的倾向,寓监管于服务之中,想群众、企业之所想,急群众、企业之所急,帮群众、企业之所难。三是提高服务成效,围绕发展大局切实提高破解难题、操作到位的能力,工作作风从合不合规向解决问题转变,工作成效既要看过程,更要重结果,以结果论成败,凭结果论能力。
3.转变作风是优化发展环境的保障。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单位的形象和战斗力。一是深化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扎实开展“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提高执行力,以好的作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作风不实、影响发展软环境的现象要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重点要解决好行政审批中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和个人主义、本位主义、政令不畅等问题,特别是对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影响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要严肃处理,对破坏发展环境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要从严处理,绝不姑息。三是构建行政文化,坚持以作风建设、效能建设、执行力建设为抓手,着力构建高效廉洁的行政文化,营造“人人都是发展环境、人人都为发展环境作贡献”的良好工作氛围。
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大讨论典型材料之二十四 |
一本准生证办了半年
——松阳县西屏镇一起效能投诉案例剖析
松阳县效能办
一、案由
2009年10月,松阳县西屏镇源内村叶女士因其丈夫属外地户口,本人在外地工作,委托母亲杨某为其代办一胎准生证。从2009年10月至2010年5月,杨某连续跑了西屏镇便民中心计生窗口五次,皆因申报材料不齐全而未被受理。第一次,西屏镇便民中心工作人员给了她一张一次性告知单,让她回家自己去看;第二次,被告知村里的证明开得不对,需要重开;第三次,被告知需要叶女士夫妻双方到场在《县生殖健康服务证发放登记表》上签字;第四次,叶女士夫妇利用春节时间到西屏镇签字;第五次,被告知经办人员在填报资料,暂时不能办理准生证,要求下次再来;第六次,被告知需要做优生检测,并要求提供男方户口本原件。
2010年5月,杨某向松阳县机关效能投诉中心投诉。5月21日,松阳县监察局向西屏镇发出了《效能整改通知书》,向全县通报。西屏镇党委、政府对责任人员兰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要求进行整改,5月26日,该镇工作人员主动向当事人作了解释说明并为其协调办理了证件。
二、剖析
乡镇便民中心本为方便群众、提高办事效率而设,松阳县西屏镇便民中心计生窗口之所以会发生群众办理一本准生证跑了半年多还不能受理的问题,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原因:
1.一次性告知制度执行不到位。当前,各地乡镇便民中心都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度,但大多只是制作一张一次性告知单,遇到群众办事向其发放了事。而乡镇机关服务的对象是农村群众,文化水平偏低,不能保证对告知单上的文字信息都能理解透彻。当群众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时,工作人员没有通过书面告知方式进行提醒,一方面不利于办事群众进一步补正,另一方面当发生群众投诉时,工作人员无法证明是否一次性告知。据该镇经办工作人员兰某解释,杨某每次前来办理时,她都对所需补齐的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口头说明,是当事人自己没有按要求准备好申请资料,但是兰某的说法没有任何书面材料可以印证。
2.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淡薄。通过近几年的作风建设,机关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有了很大的转变,“门难进、脸难看”的情况有了很大改善,但“事难办”的现象却在一些部门单位依然存在。一些工作人员往往讲原则多一点、讲服务少一点,怕承担责任,从部门“条条框框”出发,死扣条文。在本案例中,为了确保申办人信息的准确性,根据规定办理一胎准生证时,应当提供申办人的户口本原件。叶女士的丈夫户籍在外地,户口本原件来往邮寄不方便,所以只准备了复印件。工作人员如果能够换位思考,从方便群众的角度出发,打个电话或者发份传真向对方户籍管理部门确认一下,就能证明其户口的真实性。另外,叶女士当时怀孕超过三个月,按规定可以不用进行优生检测,改为提供B超检测结果,但工作人员要求必须提供优生检测结果报告单。如果工作人员有较强服务意识,能从工作实际情况出发,完全可以为叶女士及时办理准生证。
3.相关制度执行不到位。从2007年开始,松阳县开展了乡镇便民中心规范化建设,实行一站式服务,并制订了一整套制度,服务功能有了较大提升。但是,一些窗口单位对制度执行不力,好制度没有得到好效果。在本案例中,一次性告知制度没有执行到位的问题很突出。虽然该镇便民中心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但当群众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时,工作人员没有通过书面告知方式进行提醒,一方面不利于办事群众进一步补正,另一方面当发生群众投诉时,工作人员无法证明是否一次性告知。据该镇经办工作人员兰某解释,杨某每次前来办理时,她都对所需补齐的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口头说明,是当事人自己没有按要求准备好申请资料,但是兰某的说法没有任何书面材料可以印证。
三、启示
1.树立服务意识,健全服务机制。各级办事窗口直接与群众打交道,干部的服务水平直接涉及到群众的利益,干部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和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是大事,为民服务无小事”的理念,多作换位思考,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要改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工作习惯,进一步整合本机关资源,把便民服务中心办成有地位、有作为、有效率的阳光政务超市。
2.改进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要突出办事窗口的“服务”功能,从群众的需要出发积极拓展、延伸服务功能、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真正做到眼睛向下看、脚步向下走、服务向下伸。窗口工作人员在热情接待办事群众的同时,要变被动式服务为主动式服务,力所能及的帮助群众解决办事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3.强化督查考核,增强制度执行力。要通过明查暗访、审批件质量评审、群众评议等多种有效形式,加强对窗口单位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等十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以严肃的纪律保证各项制度的执行。
全市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
——大讨论典型材料之二十五 |
办事低效被问责
——景宁县英川镇国土所所长“拖而不办”案例剖析
景宁县效能办
一、案由
2009年9月,景宁县英川镇寨后村村民刘某某向英川镇国土资源所递交材料,要求办理住宅集体土地使用证分户,该所予以受理。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期间,刘某某多次向该所所长刘某询问办理住宅集体土地使用证分户情况,刘某均未给予明确答复。刘某某为此曾两次向该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反映,该分管副局长均当场通过电话对刘某进行催办,刘某均答复尽快办理,但一直未予以办理。2010年2月2日,刘某某向该县效能投诉中心投诉,效能投诉中心对此进行了督办。2010年2月4日,刘某为刘某某办理了住宅集体土地使用证分户手续。2010年3月26日,景宁畲族自治县纪委根据《浙江省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景宁畲族自治县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刘某作出书面效能告诫三个月的处理。
二、分析
英川国土所在办理刘某某住宅集体土地使用证分户过程中,不能正确履行职责,在社会上引起很大的反响。究其原因:
一是制度管理混乱。未实行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未公开办事流程、未建立受理件登记台账等,工作人员什么时候办、怎么办没有受到制约和监督,不管当事人多次催促及分管领导催办,工作人员仍然置之脑后。
二是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当事人在2009年10月至2010年2月期间,多次询问办理住宅集体土地使用证分户情况,工作人员没有换位思考,对群众利益无动于衷,责任心缺失。
三是没有建立监督机制。当事人多次询问经办人无果后,两次找县国土资源局分管领导反映,尽管该领导电话催促,但是否办理不予监督,既没有建立监督机制,又没有引起高度重视,最后导致当事人向主管部门反映也无济于事。
三、启示
该事件反映了机关干部办事托拉、互相扯皮、吃拿卡要等问题还不同程度存在,严重影响了党委政府的形象。解决类似问题, 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要加强廉政教育,切实强化勤政廉政意识。要以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强化乡镇基层站所工作人员勤政廉政意识。通过自查廉政风险点,使基层干部明白自己身处群众工作一线,位小权大、职卑责重,明白廉政风险。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和廉政教育,提高基层干部思想道德品质,树立为民服务理念,把最大限度满足群众需求和群众利益作为唯一标准,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2.要创新工作机制,着力破解执行不力问题。要以“深化作风建设年”活动为抓手,以“任务明白、干的明白、评的明白”为切入点,大力推行“设岗定分”绩效考核机制,通过科学设岗,合理确定分值,双向择定人员,据岗细定制度,明确核定奖惩,对基层站所各阶段工作目标和具体服务事项实行效能评判和任务销号,促使干部增强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确保各项制度措施执行到位。
3.强化效能问责,加大低效干部惩诫力度。要加强对基层站所工作执行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坚持“不尽责就问责,不变状态就变位置,不换思想就换人”的工作思路,强化问责,加大对低效干部的惩诫力度,着力解决存在的工作不实、干劲不足、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效率不高等问题,致力改变基层干部庸、懒、散的工作状态,倾力打造一支思想作风扎实、工作作风踏实、生活作风朴实的基层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