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省林业厅《关于拨付2010年度林业小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1]461号)文件,现将莲都区2010年度林业小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审核情况进行公告,并要求申报户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相关材料申请贴息资金,以利于资金拨付到帐。
1、莲都区2010年度林业小额贷款中央财政贴息资金审核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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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贷款额(万元) |
贴息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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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 |
18100.6 |
543.018 |
2、申请需提交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付息凭证、还款凭证、合作银行开户帐号(资金往来)。
3、受理地点:各乡镇林业工作中心站。
4、受理时间:11月8日—11月20日。
特此公告。
莲都区财政局
莲都区林业局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七日